根據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文件精神,清原高中、清原第二高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招聘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1、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它條件;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201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先行報名及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按期畢業并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者,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
四、招聘步驟
1、發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聘的崗位信息通過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fsrs.gov.cn)、撫順人才網清原縣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會公告。
2、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清原高中。報名時間:2012年7月18日-7月19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下午4:30。報名需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報名表(報名表請考生自己在附件中下載、填寫)。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需交納考務費50元。
(2)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報名時考生根據《招聘公告》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3、領取準考證。考生請于2012年7月27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取準考證時要仔細核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職位、考場號和座位號。
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計劃的2倍時,將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4、筆試
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評定后,劃定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人數2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低于2倍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和面試人選名單均通過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fsrs.gov.cn)、撫順人才網清原縣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會公示。
5、資格審查與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進入面試人選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須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準考證等相關證件。
面試采取說課形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聘用。
6、體檢、考核、公示
考生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考核: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體檢、考核或考生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可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因考生棄權等個人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筆試、面試、體檢等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7、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fsrs.gov.cn)、撫順人才網清原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舉報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舉報人要實名舉報),不予聘用;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對公示無問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本人按照《關于清原滿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簽訂《遼寧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合同鑒證手續。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
六、有關政策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
2、在招聘過程中,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為方便考生報考,加強對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設立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清原高中024—53050958
清原二高13322126645。
縣監察局:024—53022551
縣人保局:024—5302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