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工作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賀州市幼兒園招聘教師面試工作委托八步區統一組織實施,市教育局不再單獨組織市直學校招聘教師面試工作,2017年7月中旬前完成。
1.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根據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在賀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賀州市教育局網頁(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上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公布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及資格審查時間(考生自行在網上查詢,不另行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傳真或郵遞方式的報名材料)送達相應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聘市直屬學校的直接由招聘單位審核)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部門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見《計劃表》。
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提供的材料包含:(1)《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必須在聯系電話欄填上聯系電話),考生自行在網上打印;(2)居民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3)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才需提供);(4)有關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招聘職位需基層工作經歷的才需提供);(5)計生證明(已婚報考人員戶口所在鄉鎮(社區)計劃生育服務所出具證明后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審核蓋章,注明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6)如考生屬定向委培生的,須出具原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7)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4月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招聘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進行面試;招聘職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6月中旬前。
3.發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后,在賀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賀州市教育局網頁(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只在網站發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發布面試公告的時間:面試前5天。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面試在2017年7中旬前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點或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考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市、縣(區)所屬的職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鄉(鎮)所屬的職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受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限制,但成績不得低于60分,方為合格。
面試結束當天在考區內公布面試成績。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照面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合格總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筆試合格總成績又相同時,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一)考核
招聘單位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崗位匹配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核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并形成書面考核意見。
(二)體檢
體檢工作分別由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在市級(或縣級)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醫療機構出具有主檢醫生審核簽名、醫療機構蓋公章的體檢報告。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遞補申請,可在報考同一職位并符合成績要求的其他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六、公示和聘用審批
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賀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賀州市教育局網頁(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七、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
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根據空缺崗位情況,綜合考慮是否組織一次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復征志愿補充招聘相關信息,將在賀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賀州市教育局網頁(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發布。
八、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管理權限辦理相關審批及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并按規定進行崗前培訓和試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照顧加分
(一)照顧加分項
(1)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注:少數民族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2)屬“選聘到村級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農村義教特崗計劃”、“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人員的,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稱職)仍在職的,加5分。(注:此項不累計加分)
(3)屬教育主管部門聘用且被清退符合報考年齡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加5分。
以上(1)、(2)或(1)、(3)項照顧加分可累計計算。
(二)照顧加分材料審核
1.照顧加分材料審核時間:請符合上述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在2017年5月13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送到相應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應聘市直屬學校的直接由招聘單位審核),逾期不報送加分證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
2.各類照顧加分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清單:
(1)屬少數民族身份的,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需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材料必須能證明考生服務基層項目的詳細時間):考生屬“選聘到村級任職工作”、“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人員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屬“三支一扶”人員的,需提供服務證書;屬“西部志愿者”人員的,需提供服務證書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屬“農村義教特崗計劃”人員的,需提供特崗教師服務證書。
(3)屬被清退但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代課教師,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聘用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件一份。
對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加分資格的,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應聘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已經聘用的應聘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自治區桂教師范[2017]13號文件中關于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的規定,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安排。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規范操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格按照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開展工作,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確保這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請應聘人員注意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招聘相關信息,注意時間節點,以免錯過要做的有關事項。
(三)具體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2017年度賀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賀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