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現烏審旗戶籍(指2012年1月1日前落戶且至今仍為烏審旗戶籍,報名時提供戶籍證明原件,下同)或現(曾)在烏審旗服務的基層服務項目儲備人才(“三支一扶”支教者、“西部計劃”志愿者、帶薪見習人員等,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下同)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時,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專科;
⑵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的理科專業類考生可報考小學數學教師崗位,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的文科專業類考生可報考小學語文教師崗位;
⑶2002年以前(含2002年)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目前尚未就業的全日制中師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可以不受年齡、專業限制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限烏審旗戶籍);
⑷2009年6月底前雇用的至今在我旗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連續工作且具有合格學歷(中小學教師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幼兒教師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的烏審旗籍臨時代課教師可不受年齡、專業限制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幼兒園教師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名優校長、優秀教師、研究生招聘程序及辦法
1.報名。符合條件應聘者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電子注冊備案表)、現聘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連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和《2012年烏審旗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于2012年7月10日前到烏審旗教育局103室報名。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時,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或壓縮招聘名額。
2.面試。由烏審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聘請專家成立面試組,對應聘者進行面試。招聘校長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教育管理理論水平和教育管理實踐能力,通過撰寫論文和論文答辯等形式進行;優秀教師面試主要考核課堂教學能力,通過模擬課堂教學等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考核。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考核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由烏審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主要從擬聘人員遵紀守法、道德規范的表現、院校成績或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通知本人,空缺名額可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
4.公示。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5.聘用。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報烏審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聘用。
優秀教師引進,可根據教育系統人才需求及引進工作的進展情況,科學合理調整學科招聘名額、臨時組織引進教師面試和考核工作,也可將無法引進的教師招聘名額調整到應往屆生招聘名額中,保障學校開展正常教學活動的教師需求。
(二)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招聘程序及辦法
1.對現在職業類大中專院校、職業高中任教的在編在崗“雙師型”教師可按引進優秀教師的程序和辦法進行招聘。
2.對未能引進“雙師型”教師的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崗位,按照普通院校應往屆畢業生招聘程序和辦法進行招聘。
(三)應往屆畢業生招聘程序及辦法
1.報名。符合條件應聘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等原件及復印件連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和《2012年烏審旗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于2012年7月10日前到烏審旗教育局103室報名。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時,經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或壓縮招聘名額。
2.筆試。筆試以閉卷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所需的相關理論知識及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3.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含照顧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及專業技能測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4.考核。依據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考核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由烏審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主要從擬聘人員遵紀守法、道德規范的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通知本人,空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
5.公示。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6.聘用。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報烏審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聘用。報考中學語文的漢語授課前2名,數學、政治、物理的前1名分配到高級中學任教,其余到基層學校任教;報考中學蒙語授課的教師分配到市蒙古族第二中學任教;報考小學的教師全部分配到基層學校任教;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的教師全部分配到基層學校任教;報考心理、計算機專業的漢語授課前2名、蒙語授課前1名分配到鎮區學校任教,其余的全部到基層學校任教;幼兒園教師全部分配到基層學校任教。分配到基層學校任教的教師三年內不得提出工作調動申請。
四、享受政策性照顧分值
(一) 內蒙古戶籍的蒙古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俄羅斯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5分(報名時需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二)現(曾)在烏審旗服務的基層服務項目儲備人才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5分。
(三)符合多項政策性照顧條件者,照顧分累加,但最高不超過5分。
五、引進和招聘教師的待遇
(一)對招聘的應往屆畢業生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同等條件教師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教育系統服務期限不低于8年。
(二)對引進的省級以上名優校長實行年薪制,年薪20萬元,免費提供一套15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務10年以上產權歸本人,配偶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可協調工作調動。
(三)對引進的優秀教師享受在職教師同等待遇并且每年給予1萬元補貼,省級以上教學能手經考核優秀者可免費提供一套120平米左右的住房,服務10年以上產權歸本人,配偶在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可協調工作調動。
(四)對招聘的研究生實行聘用制,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工資,另外每月發放住房補貼10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同等條件教師待遇;研究生購買住房的,一次給予10萬元住房補貼,未購買住房的按照每年1萬元發放補貼,發完為止(補貼數額同上)。研究生服務年限至少為10年,以房產證抵押,服務期滿后,房產證交還本人。
(五)招聘的名優校長、引進的優秀教師、招聘的研究生服務期內調出或轉行,本人須一次性退還住房補貼。
六、其他
(一)招考成績、招聘結果將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招考工作全程監督。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應聘教師必須體檢合格才能正式聘用。體檢參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中有關要求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三)應聘者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對不服從崗位安排的錄聘者將取消錄聘資格。
七、聯系方式
(一)地址:烏審旗教育局
(二)聯系電話:0477-7219216
(三)電子郵箱:wsjyjrmg@163.com
八、本公告由鄂爾多斯市烏審旗2012年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