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充實和加強師資力量,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和諧科學發展,2017年象山縣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報考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招聘范圍:
(1)具有寧波市戶籍(以2017年3月3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足球特長教師崗位為浙江省戶籍);
(2)象山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足球特長教師崗位為浙江省生源);
(3)全國范圍內重點師范院校(專指北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陜西師大、東北師大、浙師大)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
(4)具有教練員證的優秀運動員報考的,必須是選送時具有象山戶籍的象山生源。優秀運動員專指省錦標賽冠軍,省運會前三名,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全國青年運動會(原城市運動會)、全國運動會、全國錦標賽、全國冠軍賽、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前六名,亞運會前八名,具有奧運會參賽資格的運動員;
(5)職業教育崗位面向全國,戶籍不限。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7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截止2017年3月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碩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3月3日(含)以后出生。
2.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
3.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所學專業須與招聘職位的學科相一致;2)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招聘職位的學科相一致。
4.須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具有教練員證的優秀運動員、報考足球特長教師和職業教育類別崗位的除外),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普通話二乙及以上(語文學科須二甲及以上)證書、用PDF格式打印的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在2017年3月3日(含)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1。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形式: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報名。報名考生還應填寫《2017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信息匯總表》(附件3)并將電子稿發至640762894@qq.com。
2.報名時間:2017年3月2日—3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報名地點:象山縣教科研中心(丹南路教育園區北首,詳見現場指示牌)。
4.報名需帶材料:考生填好并打印《2017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不同類別的報名者還需帶其他相關材料:
(1)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證明或說明)、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普通話二乙及以上(語文學科須二甲及以上)證書、用PDF格式打印的網頁版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優秀運動員:縣體育局出具的選送時具有象山戶籍的象山生源的證明、教練員證書、相應比賽證書、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報考足球特長教師崗位考生: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本人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薄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有效期內),足球教練證或足球二級運動員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