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區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甬人社發〔2012〕180號)、《關于印發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鎮政辦〔2008〕57號)和《鎮海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實施細則》(鎮教〔2015〕121號)等文件精神,經區教育局研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公開招聘2017年事業編制中小學(幼兒園)教師54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計54個崗位,其中
職高教師4名:影視后期制作1名,港口機械1名,實習指導2名(數控技術、汽修);
普高教師2名:歷史1名,地理1名;
初中教師6名:音樂1名,美術2名,體育(男)3名;
小學教師32名:語文崗位一12名,語文崗位二(男)3名,數學崗位一6名,數學崗位二(男)3名,科學2名,音樂1名,美術1名,體育(男)4名;
幼兒園教師10名。
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二、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4.具備同報考學科對口的專業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全日制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非師范類畢業生要求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截止2019年7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聘用上崗。
5.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6.年齡一般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見下表。
7.身體健康。
(二)招聘對象專業及條件(見附件)
三、招聘辦法及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核查
1.報名與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2月9日—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與資格初審地點:龍賽體育中心(地址:鎮海區招寶山街道茗園路16號)
3.報名與資格初審提供材料(須本人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所交材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①2017年鎮海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可從網上下載填寫,貼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一張)
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提供)
④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⑤生源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生源地為高考時戶籍所在地,應屆生提供)
⑥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⑦非應屆畢業生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⑧獲獎證書、教學成果以及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⑨《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協議書原件(應屆生提供)
注:未注明“應屆生提供”的材料,所有報名者均須提交。報名時未能提供原件的屬不符合相關報考條件。
4.繳納考試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合〔2007〕12號)規定,收取筆試考務費40元,家庭貧困生憑證明可免除考務費。
5.資格復查:2月13日——17日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時,證件虛假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報名資格,并告知本人。
6.下載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核查的應聘人員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10:00起,自行到鎮海區人力社保局網站(http://hrss.zh.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