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高崗位考試形式
(1)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月下旬)。
(2)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總分為100分。
(3)講課(包括即興回答)。講課內容為報考學科崗位對應的課程,即興問答范圍不限,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課堂教學能力和應聘者的綜合素養。總分為100分。
2.其他崗位考試形式
(1)筆試:主要包括教育基礎知識(宏觀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基本理論,教育理念和課程意識、教育法規、社會時政等);對應學科教材教法、教學設計(對教學基本規律的把握、對教學片斷的辨析等);學科專業知識(所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等)。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月下旬)。
(2)面試:主要包括講課、綜合素質考察,測試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內容。總分為100分。其中幼教及音體美學科綜合素質考察為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項目及分值比例:
小學語文、數學——講課:綜合素質=80:20
音體美——講課:專業技能=50:50
幼教——講課:專業技能(聲樂、舞蹈、美術)=40:60
招聘考試由鎮海區教育局、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3.錄用方法
(1)招聘崗位確認
經報名資格核查,崗位報名通過人數少于招聘人數3倍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2)先筆試后面試(其中職教為先筆試,再專業技能測試,后講課)
筆試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筆試后,按學科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則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若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成績。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職高不得進入專業技能測試)。
職高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則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講課)。再按筆試占40%、專業技能測試占60%合計總成績并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參加講課人員,不足倍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講課。其他招聘人數少于10人、10人及以上的學科,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別按招聘人數的1:3、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倍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面試。面試(職高專業技能測試)名單及時間地點在寧波市鎮海教育局網站公布。
(3)成績計算
職高:筆試、專業技能測試、講課成績分別按30%、40%、30%計入總成績。講課成績不足60分者直接予以淘汰。
其他學科:筆試成績和面試分別按40%、60%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不足60分者直接予以淘汰。
(4)體檢
根據各學科招聘指標,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并列,職高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其他學科取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職高)、面試成績(其他學科)也相同,則加試筆試,取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在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5)考察
考察對象在體檢合格者中確定,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政審材料,作為考察依據。
(6)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擬錄用人員核準手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同時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鎮海區教育局網站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錄用人員與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待畢業派遣后,于8月份辦理事業錄用手續。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其檔案資料必須接受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如發現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人員凡屬農村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2.如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是否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由區教育局討論決定并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但自擬錄用人員公示后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3.錄用人員8月上旬由區教育局統一調配,實行人事代理制,檔案委托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管理。
4.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或兩年內(截止2019年7月31日)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關系。
5.本招聘公告解釋權屬鎮海區教育局、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本次招聘咨詢電話
鎮海區教育局:86274202,86273563
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6290194
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投訴舉報電話:12388
鎮海區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對象專業及條件
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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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