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⑴體檢:體檢在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依據《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⑵考察: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稷山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情況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群眾反映和舉報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出的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執行國家見習期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申報,人社局審核,縣領導審批,財政部門列支。試用期滿,由人社部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見。考核合格者,報請縣領導審批后,由用人單位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檔案、編制、工資、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錄用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6年。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領導,成立稷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
組長:吳宣(政府縣長)
副組長:郝冰(政府副縣長)
南選智(政府副縣長)
成員:楊丙坤(政府辦主任)
趙西安(人社局長)
朱建虎(教科局局長)
崔峰廣(紀檢委副書記)
張喜平(財政局長)
寧雙保(編辦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朱建虎(教科局局長兼)
副主任:南彥武(人社局副局長)
楊棟柱(教科局副局長)
吉學明(人社局人力資源股股長)
王志溫(教科局人事股副股長)
招聘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本次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具體事宜;人社局負責業務指導、核準備案、監督檢查。教科局負責擬定招聘方案、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紀委駐人社局、教育科技局紀檢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和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的查處;政府辦、教科、編辦、財政、公安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參與并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六、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晉人社廳發(2012)53號文件和晉人社廳發(2013)26號文件以及晉人社廳發(2014)9號文件等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稷山縣教科局:13383592646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0359-5812388
縣人社局:0359-5522403
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13453963188
紀委駐教科局紀檢組:13223696781
本《實施方案》由稷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