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榮縣2016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領導組公告(1)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完善隊伍年齡結構和專業結構,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給縣實驗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30人。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條件
1、參加公開招聘的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思想積極,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創新意識強;
④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為25周歲及以下(199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⑤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崗位
共計招聘30人,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第一階段: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
1、信息發布
2016年8月8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縣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
時間: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7日
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8房。
3、資格審查
(1)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必須攜帶以下資料:
①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本人到報名處親自報名,填寫《萬榮縣2016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由接受報名的工作人員對交驗證件和本人進行審查核對,學歷進行網上查詢,確定其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準予報名,現場照相,繳報考費150元。
資格審查完成后,合格人員及招聘崗位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并在筆試之前公告。考生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費將通過原渠道如數退還。
4、領取準考證
時間:在縣人社局門戶網站公示及短信通知。
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7房。
第二階段:考試、體檢、考察
考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必備的專業知識以及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能力素質、專業技術能力素質。采用筆試和面試方法進行。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列;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按筆試專業成績排列;若筆試專業成績仍相同,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