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截止報名結束時間),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定,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社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名結束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省、市(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或直接考核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6月11日——13日17∶00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樂山市柏楊東路269號,聯系電話:0833—2442342),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加分。
(二)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2、面試資格審查手續的辦理。面試資格審查由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12年 7月20日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公布,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入圍審查資格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①《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2年應屆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暫未取得畢業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④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⑤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上述證件、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人員,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人員,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招聘單位個別崗位報名達到開考比例,因缺考導致面試達不到開考比例,但面試人數大于該崗位招聘名額的,視為有效比例。
因缺考導致面試達不到開考比例,但面試人數等于該崗位招聘名額的,可視為有效比例,但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同類形成競爭的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最低分, 否則不再進入下一環節(教育類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教育類形成競爭的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最低分;衛生類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衛生類形成競爭的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最低分;其他類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類形成競爭的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最低分)。
4、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樂山人事考試網、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告(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通知并組織體檢。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樂山人事考試網公布。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用人主管部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用人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核
用人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主管單位網站、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報送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2012屆畢業生應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
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用人主管部門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用人單位憑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確認復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33-2431510(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公告、政策、面試考務咨詢電話:
0833-2415590、0833-2442342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3-2134509 樂山市計劃生育指導所
0833-2428553 樂山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0833-2451962 樂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0833-2497718 樂山市農業局
0833-2101178 樂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0833-2131721 樂山市環境保護局
0833-2130296 樂山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0833-2105320 樂山市民政局
0833-2438861 樂山市國土局
0833-2425795 樂山市科技局
0833-2425843 樂山市教育局
0833-2495859 樂山市衛生局
監督電話:2426963 (樂山市紀委監察局)
附件一:《2012年樂山市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