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安區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為優化龍安區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豫人社【2015】55號文件要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為我區馬投澗鎮、龍泉鎮、彰武學區(位于彰武水庫以西、距市區25公里的九龍山麓)等偏遠鄉鎮所屬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為切實解決我區部分偏遠鄉鎮教師長期缺編及招人難、留人難問題,根據豫政辦【2014】39號文件要求,計劃為龍安區馬投澗鎮、龍泉鎮、彰武學區(位于彰武水庫以西、距市區25公里的九龍山麓)等偏遠鄉鎮所屬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50名。具體招聘單位、職數及條件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中學教師崗位招聘具有安陽市范圍內戶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小學教師崗位招聘具有龍安區范圍內戶籍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中學教師須具有安陽市范圍內戶籍(含各縣區);報考小學教師須具有龍安區范圍內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應聘小學教師須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應聘中學教師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5.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報考初中英語專業者需具備英語專業四級以上證書,報考語文專業者需具備二級甲等以上普通話證書。
6.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安陽市(含各縣區)范圍內已在編的正式教師;
6.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6年8月19日,在安陽市龍安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30日至9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一樓大廳(太行路與金華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
報名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和所報崗位專業一致或相近(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所報崗位專業相符的視為相近專業)。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在報名現場所有證件齊全被審查合格者,交《龍安區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收取筆試考務費。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不足3:1的崗位,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不愿意改報其他崗位的,退還筆試考務費。
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與招聘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