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縣2016年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教師公告
根據南部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崗位
考調名額30名(其中,高中教師2名,初中教師15名,小學教師13名),具體崗位詳見《南部縣2016年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教師學校及崗位一覽表》。
二、考調條件
(一)面向縣外公開考調高中教師對象及條件
1、考調對象:縣外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
2、考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本次考調年齡周歲的計算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時間);
(4)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5)取得中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6)曾獲得過縣級及以上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或相當榮譽稱號者;
(7)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二)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初中、小學教師對象及條件
1、考調對象:縣外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
2、考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本次考調年齡周歲的計算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時間);
(4)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5)取得中學二級或小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6)曾獲得過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7)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7日—7月29日工作時間內,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南部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需持本人書面申請、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或職稱文件)、獲獎證書等符合報名條件所需資料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3張,如實填寫《南部縣2016年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教師報名登記表》。按考調學校設置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所學校、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否則取消考調資格。
四、考試
本次公開考調教師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1、筆試。筆試采用集中閉卷考試方式,筆試試卷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30%。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范圍詳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共基礎筆試復習大綱》(川人社發〔2012〕145號),不指定教材。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2016年8月3日上午8:30—下午18:30,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到南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時不到者,一律視為放棄。
筆試時間、地點: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音、體、美教師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70%。根據各考調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由南部縣教育局組織。面試的主要內容是報考崗位相關學科的教學內容。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調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作自動棄權處理且自負其責。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南部縣教育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體檢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補錄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察
南部縣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南部縣教育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南部縣教育局網上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南部縣人社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試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南部縣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含公示后)因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南部縣教育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能證明完全符合考調條件的所有證書、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個人檔案)送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確認。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考調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檔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報送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考調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聘用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并由考調學校根據本次考調在職教師公告公布的數量和崗位等級,按照《四川省高等學校、義務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的三個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川人發〔2008〕74號)文件的規定上崗,按考調的崗位執行新的工資福利待遇。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動。
九、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調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南部縣教育局在本公告指定的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公告要求的考調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時報考者均須符合考調條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種證件須在本公告規定的取得時間內取得并實際持有。
5、考調學校、南部縣教育局、南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部縣教育局、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公告、政策咨詢電話:0817-5521132(南部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817-5588190(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南部縣2016年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教師學校及崗位一覽表》
南部縣教育局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南部縣2016年面向縣外公開考調在職教師學校及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