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及相關專業。
(1)準旗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戶且至今仍為準旗戶籍)應聘者年齡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旗外戶籍應聘者本科學歷必須是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以上畢業學歷者年齡放寬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⑴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啤⒈究、研究生(不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
⑵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考試說明。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都要通過筆試、面試兩個程序,以筆試、面試總成績為依據擇優聘用。學前教育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中小學音、體、美、計算機,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其它學科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
(三)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分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七個步驟進行。
1.網上報名。
(1)應聘人員直接登陸準格爾旗教體局官網http://www.zgeedu.cn,點擊【2016年準格爾旗教師招聘網上報名入口】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請于筆試前三天進行)。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17日上午8:30至2016年7月20日下午18: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7月21日下午18:00。
(3)報名時,報考者須簽署《參加準格爾旗教師招聘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白底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啤⒈究坪脱芯可膶W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有報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確認后將無法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請考生本人與招聘單位聯系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4)由招聘領導小組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應說明理由。
(5)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考生在2016年7月25日前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6)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報名人數按學段分學科調整招聘名額。調整后或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筆試。
(1)根據崗位和專業設置,筆試內容為應聘者所申報學科的相關學歷學科知識,即報什么科目考什么科目。
(2)中小學教師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筆試分值占總分的10%。
(3)符合鄂府辦函〔2016〕13號文件的準旗戶籍、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不單列學科,統一命題,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政策法規等知識。
(4)筆試時間: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5)筆試結束后,由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按時在網上公布筆試成績。
(6)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體育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7)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2(體育1:3)面試比例的人員,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調整后仍達不到1:2(體育1:3)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將取消。
3.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8月3日上午8:30至8月5日下午18:00;資格復審地點:準格爾旗薛家灣第六小學。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3)按“支教人員”崗位報考的人員,還需提供服務期滿證書以及所在學校的證明材料。
(4)現在準旗公辦學校(幼兒園)臨時代課的教師還需攜帶所在學校(幼兒園)出具代課工作情況證明。
(5)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公告,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系方式中斷而造成的考試延誤責任自負。
4.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學段分學科以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2(體育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形式。
①面試。
考察應聘者儀表形象,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基本素質。
②技能測試。
對應聘中小學音、體、美、計算機、學前教育的崗位教師要通過實際操作進行專業能力的測試。
③試講。
對所有應聘者要進行專業知識、教學技能的測試,測試方式采取模擬課堂形式,每位試講者試講時間為10—15分鐘,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蒙語授課應聘者面試語言為蒙語。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報名網站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政策加分+面試成績折合,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