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39名、幼兒教師7名。現將本次招聘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崗位
(一)中小學教師39名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美術 |
玉雕 |
信 息 |
體育 |
特教 |
社會 |
地 |
音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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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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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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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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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牌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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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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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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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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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塘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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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木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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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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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社小學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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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陳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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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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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頭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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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溪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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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白棗小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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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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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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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埠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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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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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溪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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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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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山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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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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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定點學校合計 |
14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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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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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配學校 |
2 |
2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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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
合計 |
16 |
7 |
4 |
1 |
2 |
2 |
1 |
2 |
1 |
3 |
注:①統配學校含中學,中學崗位限本科畢業生選擇;
②社會、地理專業限本科畢業生報考;
③應聘人員錄用后,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選擇崗位;
④報考專業要求見專業資格審查相關相近專業規定(附后)。
(二)幼兒教師(7名)
單 位 |
市屬鎮鄉(街道)中心幼兒園 |
職 數 |
7 |
注:①應聘人員錄用后,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選擇崗位;
②省二級及以上民辦幼兒園有聘用人員被錄用的,按規定辦理相
關手續,轉為公辦編制身份后,經申請同意,可通過派駐的方式繼續留在原聘用單位工作。
二、招聘對象與范圍
(一)中小學教師的招聘對象與范圍
1.蘭溪戶籍或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音樂、體育、美術、玉雕、小學教育(語文方向)等緊缺專業,專業符合或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學歷可放寬到專科。
2.蘭溪戶籍或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符合招考要求。
3.蘭溪戶籍或生源: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政治、歷史、地理、社會、英語、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報考小學語文教師;具有物理、化學、生物、科學、地理、心理學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報考小學數學教師;教師資格證上沒有指明學科的,根據呈報的學歷專業報考對應的學科)。
4.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戶籍限制:①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②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③普通高校第一批(重點)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④獲得院級以上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或在校期間獲一次以上(含一次)學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科畢業生。⑤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語文教育、音樂教育專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玉雕專業畢業生。
5.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受專業限制(按大文大理分類):①“211”工程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②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③蘭溪戶籍或生源普通高校第一批(重點)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二)幼兒教師的招聘對象與范圍
1.蘭溪戶籍或生源,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普通話合格證書)。
2.普通高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
3.蘭溪戶籍或生源,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4.蘭溪戶籍或生源(在蘭溪幼兒園工作滿兩年的戶籍不限),有二年及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的在崗幼兒教師,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并符合以下情況之一:①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②五年制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大專畢業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③大專及以上學歷且起點學歷為中等師范學前教育專業畢業。
三、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上述招聘對象與范圍規定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2016年應屆畢業生,198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往屆畢業生,1981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敬業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能適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辦法
(一)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自愿報名
(二)應聘者參加招聘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
占40%。除部分緊缺學科外,報名人數不足招考名額3倍(3人及以上崗位2倍,10人以上崗位1.5倍)的,按比例核減該學科的招考名額。報名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學科的本次招聘考試。核減招考名額視情況調整至其他學科或另行招考,具體調整情況另行公告。地理、音樂、玉雕等緊缺專業若報考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職數時,招考名額為該學科報考人數,錄用人員專業知識成績及面試成績均須達到及格(60分),否則不予錄用。如該學科參考人數50%考生的專業知識成績不及格時按淘汰綜合成績最后一名后其余錄用,如報考人數多于招聘職數時,招考名額不作調整。
1.筆試: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基礎知識和作文,
共100分,按60%計入總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加獎勵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
數1:2(招聘名額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低于此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或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專業技能,面試辦法通過蘭溪教育網另行
公告。面試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總分。
(三)獎勵加分
省優秀畢業生可加8分。
(四)體檢
根據總分(筆試折算成績+面試折算成績+獎勵加分)從高分到低
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招聘職位數為1人的,2人入圍體檢;招聘職位數為2人的,3人入圍體檢;招聘職位計劃數3人及以上的按1:1.3(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確定體檢入圍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在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考察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為教師的不予錄用,依次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
(六)錄用辦法
按各崗位招聘數,根據總分(筆試折算成績+面試折算成績+獎勵加分)結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現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錄用條件者。總分相同,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試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聘用;筆試成績也相同,按專業知識從高分到低分聘用;專業知識又相同,另行考核確定。面試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
(七)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五、簽約聘用
被錄用人員應在錄用結果公示期滿后3天內與市教育局簽約,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被錄用并已簽約人員應于2016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聘用處理,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錄用后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延期轉正,錄用后三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5日—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報名地點
蘭溪市教育局(蘭溪市云山路大寺前78號)。
(三)報名手續
考生按照報考條件、職位要求、所學專業及教師資格范圍對口報名。
(四)報名需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和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師范類畢業生不作要求);
2.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3.有二年及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的在崗幼兒教師證明(需由當地學前教育管理部門簽章);
4.報名考務費100元。
上次招考已報名的人員不需重復提供已交資料,但需重新填寫報名表、交考務費。
(五)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一周內,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在蘭溪教育網(www.lxedu.org)上公示。
七、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16年月27日。考試地點在蘭溪教育網上公布。準考證由本人攜身份證于2016年6月24日到蘭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領(需憑考生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外地考生可在考前1天下午5時前領取。未盡事宜,由蘭溪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有關招聘信息均在蘭溪教育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579-888211270579-88821128
附:專業資格審查相關相近專業規定
蘭溪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4日
專業資格審查相關相近專業規定
1.語文: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旅游管理、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教育學、心理學類、英語、人文教育、文秘教育、華文教育、初等教育、小學教育
2.數學:數學類、初等教育、小學教育、科學教育、統計學類、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
3.信息技術:教育信息技術、電子商務、計算機類
4.音樂:音樂與舞蹈學類、表演、藝術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
5.體育: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
6.美術:美術學類、設計學類、藝術設計類
7.社會: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歷史學、地理科學、社會學
8.地理:地理科學類
9.具有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報考與教師資格證相一致或相近的學科,不受專業限制。具有政治、歷史、地理、社會、英語、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報考小學語文教師;具有物理、化學、生物、科學、心理學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報考小學數學教師。教師資格證上沒有指明學科的,根據呈報的學歷專業報考對應的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