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蘭溪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首批)
根據我市教育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2016年我市首批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63名,幼兒教師4名。現將本次招聘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
1.2015年及2016年畢業,蘭溪籍(或生源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及普通高校第一批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業符合要求。
2.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及獲得過校級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或院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稱號的全日制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專業符合要求,戶籍不限。
3.2015年畢業,獲得過校級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或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稱號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專業符合要求,戶籍不限。
4.2015年及2016年畢業,“985”“211”院校第一批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專業符合要求,戶籍不限。
5.音樂教師招聘范圍擴大至2011年及以后畢業的蘭溪籍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第一批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獲得過院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稱號的畢業生,戶籍不限。
6.電子商務、特殊教育教師招聘范圍擴大至2011年及以后畢業的普通高校電子商務專業全日制本科、特殊教育專業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
二、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敬業精神,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在校表現好。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與崗位相適應的業務知識水平。
3.身體健康。
三、招聘崗位(67個)
(一)中(小)學統配崗位(22個)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信息技術 |
地理 |
社會 |
職數 |
5 |
2 |
2 |
5 |
3 |
1 |
4 |
以上崗位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按中學教師要求進行考試。聘用崗位按農村中小學需求,由教育局統一調配。若聘用人員不足,將縮減本次招聘崗位數,所縮減數用于增加下一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職數。
注:①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按教師資格證對應學科報考;教育學專業畢業生可參加語文學科崗位的應聘;心理學專業畢業生可參加語文或數學學科崗位的應聘;政治、歷史、人文教育專業可參加社會學科崗位的應聘;物理、化學、生物、地理專業畢業生可參加科學教師崗位的應聘。②專業大類按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教育部學位辦《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進行審核。
(二)小學及音、體、美學科教師定點崗位(38個)
學 科 |
小學語文 |
小學數學 |
小學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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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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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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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埠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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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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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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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漁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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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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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塘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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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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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埠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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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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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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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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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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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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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溪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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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官塘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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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澗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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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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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木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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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社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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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山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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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頭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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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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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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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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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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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溪小學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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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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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宅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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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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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棗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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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學校合計 |
13 |
9 |
3 |
1 |
2 |
1 | |
統配學校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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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
合計 |
16 |
11 |
3 |
2 |
4 |
2 |
上述聘用崗位實行統一報名,統一考試,統一錄用。錄用后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擇取統配學校(統配學校為教師交流后填補空缺的學校)和定點學校,若聘用人員不足,將縮減本次招聘崗位數,所縮減數用于增加下一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職數。
注:①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按對應學科報考;教育學、心理學、人文教育、小學教育專業畢業生可參加語文、數學學科崗位的應聘。②專業大類按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教育部學位辦《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進行審核。
(三)職業學校、特教學校、幼兒園招聘崗位(7個)
崗 位 |
電子商務 專業教師 |
特殊教育 專業教師 |
鎮鄉街道 中心幼兒園教師 |
職 數 |
2 |
1 |
4 |
幼兒教師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生。
幼兒教師錄用后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選擇崗位,若聘用人員不足,將縮減本次招聘崗位數,所縮減數用于增加下一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數。
四、招聘辦法
(一)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自愿報名。
(二)應聘者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考試,省教育考試院不提供命題的科目另行組織命題。
1.除音樂、體育、美術、電子商務、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外,其他學科考試以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分《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兩部分,《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分別按占70%和3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分(100分)。考試說明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上發布的“浙江省中小學教師錄用考試說明”中的相應考試說明。報考人員未參加蘭溪考點考試的,作缺考處理。
2.報考音樂、體育、美術、電子商務、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考試分筆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部分進行。音樂、體育、美術、電子商務、特殊教育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和作文》,《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和作文》分別占筆試總分(100分)的60%和40%。學前教育筆試內容分《學前教育理論與實踐》和《教育基礎知識》兩部分,《學前教育理論與實踐》和《教育基礎知識》分別按占70%和30%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100分)。考試說明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上發布的“浙江省中小學教師錄用考試說明”中的相應考試說明。音樂、美術、學前教育專業能力測試內容為專業技能,電子商務、特殊教育、體育教師專業能力測試內容為專業教學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加獎勵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專業能力測試對象,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成績分別按占60%和4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分(100分)。
(三)錄用辦法
報名人數達到招聘人數3:1(招聘職位數3人及以上的按2:1)的,按各崗位招聘數,根據考試總分加獎勵加分累計得分,結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現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聘用。報名人數少于3:1(招聘職位數3人及以上的按2:1)的,核減相應的招聘人數,按核減后的招聘數,根據考試總分加獎勵加分累計得分,結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現情況)從高分到低分聘用。
累計得分相同,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試總分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聘用;筆試成績也相同,按專業知識從高分到低分聘用;專業知識又相同,通過面試從高分到低分聘用。
(四)獎勵加分
1.獲省優秀畢業生加8分;
2.獲校級優秀畢業生加1分;
3.獲獎學金加分:國家獎學金(不含勵志獎學金)加1.5分,校一等獎學金加1分,校二等獎學金加0.5分,校三等獎學金加0.2分,一學年加一次,必須提供原始證書或文件。
(五)體檢
按聘用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
(六)考察
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的有關考察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為教師的不予錄用,依次遞補符合錄用條件者。
(七)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五、簽約聘用
被錄用人員應在錄用結果公示期滿后3天內與市教育局簽約,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人數另行補錄。被錄用并已簽約人員應于2016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聘用處理。錄用后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延遲轉正,三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六、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18日~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外地考生允許于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補報。
2.報名地點:蘭溪市教育局(蘭溪市云山路大寺前78號)。
3.報名手續:考生按照報考條件、職位要求、所學專業及教師資格范圍對口報名。
報名時請帶:
①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和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②獎勵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身份證明1份(二級學院證明無效,師范生需注明,否則不予認定)(證明可放寬到4月10日前補齊,否則不予認可);
④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⑤歷屆畢業生需提供戶口所在地政府或派出所無違法違紀證明;
⑥報名考務費111元(收費標準與自學考試相同)。
4.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一周內,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名單在蘭溪教育網(www.lxedu.org)通知公告欄公示。
七、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為4月16日,最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安排,網址:www.zjzs.net),考試地點在蘭溪教育網(www.lxedu.org)通知公告欄公布。準考證于2016年4月11日由本人攜身份證到蘭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代領的,須帶代領人員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領書),外地考生可在考試前一天下午4時前領取。
因報名人數不足而核減的招聘數,在下一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時增補。
未盡事宜,由蘭溪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有關招聘信息均在蘭溪教育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蘭溪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