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物品編碼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物品編碼中心均為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兩單位合署辦公,地點為杭州市區。
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主要承擔省標準化方面的政策及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WTO/TBT信息的通報與咨詢、預警信息發布、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報的評議研究和技術服務等工作。
浙江省物品編碼中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主要負責商品條碼、物品編碼、自動識別、防偽技術的研究、開發、咨詢、培訓和技術服務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物品編碼中心本次公開招聘5個崗位各1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物品編碼中心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專業。一般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按適崗優先、適度從寬的原則把握,并接受憑下一層次學歷證書載明的專業、相近專業者報名。
2、工作經歷。由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與相關單位正式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并結合社保繳納記錄進行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2014年1月。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現場或郵寄方式報名。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應于2014年1月6日—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期間,到杭州市環城北路305號耀江發展中心到七樓702室報名。通過郵寄方式報名的,應聘人員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期間,將報名材料郵寄至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地址同上,郵政編碼:310006),信封注明“應聘”字樣,時間以投遞郵戳為準。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貼近期證件格式彩照并另備1張)及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證明本人工作經歷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等材料復印件1套,F場報名的,招聘單位審核原件并保留復印件(報名者自備)。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并在網上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技術服務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3人,否則取消招聘計劃。其他崗位按符合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組織招聘。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暫定1月中旬舉行,具體以準考證或網上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為行業相關的綜合性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荚嚂r間為2小時。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該比例的,全部入圍。
2、資格復審。通過郵寄方式報名的入圍面試人員,按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具體另行通知。
3、面試。面試采用答辯形式,根據應聘者對招聘崗位認知、工作經歷與業績、職業規劃等方面陳述和答辯,對其科研能力、工作實績、職業素質及崗位匹配度進行綜合評估。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若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ancc.com“通知公告”欄目);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bts.gov.cn“公開招聘”欄目);
3、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處):0571- 85028266;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5786966、85786500。
點擊進入:
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
浙江省物品編碼中心
210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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