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執紀監督力量和信息建設工作,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所屬辦案管理信息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擬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6名工作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特公告如下:
一、原則及方法
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招聘。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縣紀委監察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略)。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紀委監察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紀檢監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其他條件;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違反計劃生育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招聘崗位:工作人員6名。
招聘要求:1.年齡需在30周歲以下(1987年4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31日以后出生);2.大專以上學歷。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新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新化新聞網站、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8日止(共10個工作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新化縣紀委組織部(縣政府辦公樓626室)。
聯系電話:0738-3238685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書原件與復印件,相關資格證、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張,填寫《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兩份、《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承諾書》一份。有工作單位的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2017年應屆畢業生持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報名,畢業證必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4、報名要求: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招聘條件,按有關要求填寫本人的報名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初審
縣紀委組織部將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四)考試方法
1、考試。招聘職數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或以上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按筆試60%、面試40%計算合成總成績,筆試、面試、合成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文字綜合能力等綜合素質,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內到新化縣紀委組織部領取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與招聘職位的匹配性。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當合成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也相同,以學歷高的優先;學歷也相同,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優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實施。如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則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組成考核組,對其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依次進行遞補,遞補總次數(包含體檢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聘用。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后,在新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新化新聞網站、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將招聘人員有關資料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備案再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見習期)為一年,聘前有工作單位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合格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考試成績、體檢、考核結果、擬聘人員均在新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新化新聞網站、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擬聘用人員在體檢合格通知調審檔案之日起,30日內檔案未寄送到指定地點(新化縣紀委組織部)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領取“聘用通知書”的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未領取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在領取聘用通知書后未按規定時間到所報考的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并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此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進行,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守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4、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考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按規定實行回避。
5、考生可自行在網上下載打印《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承諾書》,承諾書須現場簽名
6、考生要及時登陸新化縣政府門戶網、新化新聞網站、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看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的結果公示及面試、體檢等通知。因考生聯系方式變更而無法聯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7、本公告由新化縣紀委監察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1.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承諾書.doc
中共新化縣委組織部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