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縣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提高醫療衛生專業水平,根據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編委辦《關于鄉鎮衛生院新進人員由各縣(市、區)自行組織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贛市人社字〔2016〕200號)文件精神,我縣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一)招聘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職數23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有關職數說明
招聘職數與參考人數的比例若未達到1:3則由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召開會議決定是否取消考試或降低招聘職數,并在龍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凡因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重新選擇已達到開考比例并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一次。改報期間不再接受新人報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未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二、招聘報名資格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會公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年齡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2017屆畢業生除外);
6.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與考生有回避關系崗位的考生,應當實行回避。
(三)學歷、專業及年齡條件
詳見各招聘崗位具體學歷、專業及年齡要求。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工作經歷條件均指本崗位招聘最低條件(含本條件)。如,崗位要求“本科學歷”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學專業進行報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學專業學歷報考;崗位要求全日制學歷的,指普通高校(中專)統招錄取的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在職人員全脫產參加高校(中專)及各級黨校學習所獲學歷,需具有報到證或檔案存放部門的證明;考生所學專業以教育部《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綜合性專業分類指導目錄》、江西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6]319號)附件所列專業目錄為準(該目錄可在省人社廳網站下載http://www.jxhrss.gov.cn/view.aspx?TaskNo=006014004&ID=128863)。專業要求為大類的,考生所學專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分類目錄,即可報考;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的,考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方可報考。2016屆以前畢業生專業名稱與《目錄》不一致的,可對照贛人社字[2016]319號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按照對應的新專業名稱進行報考。考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4月1日,未注明年齡要求的崗位為18周歲以上(1999年4月1日以前出生,4月1日當天出生為不滿18歲)、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4月1日當天出生為超過35歲)。
(四)工作經歷要求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時間至2017年4月1日時累計已滿2周年)。因部分院校畢業證所標注的畢業時間未精確到“日”,故只要工作經歷包含12個月份的,可視為滿1周年(例如:2015年7月畢業即開始工作,至2016年6月為1周年,以此類推);考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等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崗位未注明要求“XX崗位工作經歷”、“XX專業工作經歷”的,只要畢業后具有相應時間的任何工作經歷均可(需提供勞動合同及聘用單位為考生繳交的社保票據、從事個私經濟相關證照、納稅證明等能佐證工作經歷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其他條件
面試前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的材料:2017屆畢業生報考,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國企正式人員報考,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注明參加工作時間,下同);縣(市、區)黨委、政府或組織、人社部門對在編在崗人員調動有相應規定的,還需出具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等有服務期要求的人員報考,需出具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與企業或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如擬被事業單位聘用,須自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國企正式人員隱瞞身份報考的,按照違反誠信報考有關要求,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采取先筆試考試、再面試考試相結合的辦法,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分數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醫學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合并為一張試卷);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0日
在龍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xln.gov.cn/)發布本招聘公告。
2.報名地點:龍南縣衛計委黨建辦,聯系電話:0797-3571009
3.報名提交的證件及材料:
⑴報名表1份;
⑵歷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⑶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⑷崗位要求全日制的需提供報到證復印件1份或檔案存放部門的證明原件;
⑸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⑹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國企正式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⑺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等有服務期要求的人員報考,需出具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⑻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
⑼懂本地方言者須提供本縣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5月20日,在龍南縣考試(具體地點另行確定)。
2.筆試內容: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合并為一張試卷),其內容為客觀題,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
筆試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在監察人員的監督下進行集中封閉評卷,筆試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評卷結束后,由龍南縣2017年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凡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所報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根據報考人數最終確定的崗位招聘計劃數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在龍南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3.其它事項:如某職位報考人數雖達到開考比例,但因考生作弊取消成績、考生自動放棄致某職位招聘人數與入闈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從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使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達到1:3;如無人遞補或遞補后仍達不到1:3的,則按遞補一次后(含無人遞補)資格審查合格的實有入闈人數進行面試,招聘計劃不核減。因上述情況入闈面試的考生(即面試達不到1:3的考生),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形成競爭關系的(即面試人數多于計劃招聘人數),則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考核對象;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能形成競爭關系的(即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該職位所有考生最終面試成績(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試考場進行面試,需計算最終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核(政審)環節。入闈面試人數已達到3:1的職位,如出現考生臨時缺考、違紀取消面試資格致實際面試人數達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競爭關系的,該職位視為達到面試比例,該職位考生按筆試、面試總分高低確定體檢、考核(政審)對象。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試考場面試,該職位考生最終面試成績為按修正系數計算后的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生最終面試成績=本面試考場得分×同一職位各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職位本面試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僅參加了筆試或一門考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三)面試
由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招聘職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2017年6月24日(具體地點另行確定)。
(四)確定初步入圍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在本次應聘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按以下條件順序確定:
1.取得執業資格證者優先;
2.第一學歷高者優先;
3.公立醫療機構執業者優先。
(五)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及體檢醫院等級收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者,接體檢報告7天內須向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以組織考生進行二次體檢,二次體檢不合格者,不再接受復檢。
3.考核由龍南縣2017年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具體實施,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縣政府審批同意后,由縣人社局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后的待遇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聘用制,一律實行人事代理,納入所在單位編制管理。人事代理手續統一到縣公共人才服務就業局辦理。本次聘用的衛技人員受聘5年內未取得執業資格的給予解聘。
未盡事宜解釋權歸縣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1.2017年龍南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崗位職數表.doc
2.017年龍南縣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報名申請表.doc
3.2017年龍南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安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