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審計科學研究所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審計科學研究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審計科學研究所:浙江省審計廳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體育場路555號。主要承擔審計理論研究任務。
二、招聘崗位與條件
本次招聘審計理論研究、審計宣傳崗位人員各1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
(一)審計理論研究崗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及碩士以上學位,審計學、會計學、財政、金融等管理類、經濟類相關專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14日后出生)。
(二)審計宣傳崗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新聞傳播、中文或審計及宣傳相關專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14日后出生)。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報名時間:4月5日上午9:00—4月14日下午5:00。應聘人員請填寫《浙江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見附件)并發送至電子郵箱(zjssjkys@126.com)報名(郵件主題設為“理論研究崗位或審計宣傳崗位+姓名”),以收到該電子郵箱的自動回復為準。
2.資格初審。根據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于4月17日前在省審計廳網站上公布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名單,并通知筆試日期和地點。對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反饋理由。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本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在綜合成績中分別占40%和60%。
1.筆試
筆試日期初定在4月下旬。
筆試主要內容為:理論研究崗位主要考察審計理論研究和寫作能力,審計宣傳崗位主要考察寫作能力。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書籍。
筆試結束后,將在省審計廳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前,入圍面試人員應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省審計廳接受資格復審。所有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不得參加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員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查崗位認知程度、勝任能力和專業水平。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已確定辦法計算總成績,并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體檢和考核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指定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在除體檢、考核以外的其他環節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審計廳網站((http://www.zjsjt.gov.cn,“審計要聞”);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省審計廳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省審計廳(人事處),0571-87051685。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7051803(王女士)。
附件: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xls(一)
浙江省審計科學研究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