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局: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下屬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蕭山區。主要承擔全省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定額造價、監理、試驗檢測市場行業管理等工作,同時掛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牌子,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招聘水運工程監管崗位1人,為專業技術崗位。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2017年畢業生(含同期留學歸國人員),或具備三年以上交通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經歷的人員。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本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港口航道與近海工程、水工結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安全工程、安全科學與工程或安全防范工程專業;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4月15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水運工程監管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luxmjj@sina.com,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及電子照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的jpg格式文件。郵件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招聘郵箱的自動回復為準。
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7天內,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少于3人,否則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招聘崗位符合組織考試條件后,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郵寄或安排在指定地點領取)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6年5月中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專業知識》;《申論》。專業知識內容范圍以實踐工作知識為主。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評要素包括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相關環節工作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zjzj.zjt.gov.cn,“通知公告欄”);
2、主管部門網站(http:// www.zjt.gov.cn,“綜合信息/通告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0571-87804906。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3789612(徐女士),83789730(陸女士)。
附件: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xls(一)
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監管理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