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總目標”在鄯善落地生根,進一步加強公安機關維穩力量建設,充實公安機關工作人員隊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0名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詳見2017年鄯善縣公安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0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三、發布招聘信息:鄯善黨建網(http://www.xjssdj.com)。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滿20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間出生);退役軍人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表彰、退役軍人在鄯善縣公安機關連續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崗的協警員、在鄯善縣公安機關連續工作 3年及以上且維穩工作中表現突出受到縣以上公安機關表彰的在崗協警員,年齡均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82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間出生),具體要求見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7年即將畢業的),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退役軍人、鄯善縣公安機關連續工作3年及以上且維穩工作中受到縣以上公安機關表彰的在崗協警員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7.符合公安機關政審有關規定;
8.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統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3.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曾經在公務員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合格未滿5年的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錄用后因離職等原因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9.曾在協警員、聯防隊員及法警隊伍被開除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應聘者畢業證書(2017年應屆生除外)取得時間、遷移戶籍、公安機關協警及在疆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等有時間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均為2017年4月1日;
10.具有報考情形之一的(附件3)。
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0日—3月20日(周六、周天不休息)。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現場報名地點:設3個地點分別進行報名。
、俜蠄竺麠l件的公安局協警員、法警在縣公安局政工科報名;
、诜蠄竺麠l件政法委的聯防隊員、法院、檢察院的法警在縣政法委辦公室報名;
、燮渌蠄竺麠l件的考生在縣人社局人事人才科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報考人員先登陸鄯善黨建網(www.xjssdj.com)查閱《簡章》,按照所報職位要求提前填寫《2017年鄯善縣公安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0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現場報名的由本人攜帶《報名表》、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版本2張1寸免冠照片以及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網上報名的將以上所有相關資料發到指定的郵箱(聯系人:李丹,聯系電話:0995-8385824,郵箱785809452@qq.com)。其中:
(1)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工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須由本人自行與原用工單位解除相關約定;
(2)鄯善縣公安局、政法委、檢察院及法院連續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崗的協警員、聯防隊員和法警須出具所在單位連續工作3年工作證明及社保繳費記錄單;
(3)退役軍人須提供軍人退役證;
(4)2017年即將畢業的大專及以上院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學歷證明;
(5)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資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5.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報名、筆試費用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4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工作人員確認后,可免報名、筆試費用。
6.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7.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重復報考無效。
六、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忌3月22日10:00—23日19:0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鄯善縣人社局三樓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
2.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考試內容為包含行政能力、公安基礎知識、新疆區情和基本寫作等。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或維吾爾文字統一命制,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資料】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資料】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職業能力測驗]
3.筆試對下列人員給予加分政策:
(1)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者,筆試總成績加5分;
(2)在疆工作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符合報名條件的,服務期滿筆試總成績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總成績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和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鄯善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和最低控制分數線將于2017年3月26日在鄯善黨建網站公布。
七、面試入闈的確定和資格審查
(一)面試入闈的確定
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至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至10人(含)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招聘11人(含)以上的崗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出現空缺崗位列入調劑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若有放棄者,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3月27日—28日
2.資格審查地點:鄯善縣人社局
3.資格審查內容和方式。結合崗位條件和筆試入闈情況,逐一對考生的身份、學歷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核,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所產生的名額,從本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入闈人員需持資格審查表、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招考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縣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相關證明和期滿服務證書;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縣以上組織部門相關證明;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書和證明其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4.遞補要求: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發放面試通知單。
八、面試
1.面試時間:2017年3月30日—4月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面試費40元)。
2.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達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總分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有同職位總成績相同的應聘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選。
九、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2017年4月5—6日。
體能測評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附件5)。
十、體檢
體檢時間:2017年4月7日。
參加體檢人員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具體項目和標準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4)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被告知體檢結果3日內,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另選二甲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人員,組織安排體檢。體檢和復查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因體能測評、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十一、考察
鄯善縣公安局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規定進行考察。考察的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特別是要符合公安機關政審有關規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十二、公示
鄯善縣公安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對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全部合格人員的擬聘用人員,在鄯善黨建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十三、調劑
調劑工作由鄯善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掌握。調劑補錄須從報考本縣招聘崗位入闈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并對調劑補錄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公示。
十四、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由鄯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下達正式聘用文件,縣財政供養。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五、監督及其他要求
(一)為保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鄯善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此項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二)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處以一定年限內或終身禁考;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十六、政策解釋
招聘工作相關政策由鄯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鄯善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鄯善黨建網站公告為準。
咨詢電話:0995—8385824(鄯善縣人社局)
0995—8410252(鄯善縣公安局)
監督電話:0995—8385523(鄯善縣紀檢委)
1.2017年鄯善縣公安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0名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17年鄯善縣公安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0名工作人員報名表
3.崗位報考說明
4.《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事考試專業參考目錄
鄯善縣公安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