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及局屬事業單位現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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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單位  |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性別  | 
 年齡  | 
 學歷 要求  | 
 戶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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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區民政局  | 
 檔案管理  | 
 1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 
 余杭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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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區社會福利中心  | 
 兒童護理  | 
 1名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 
 余杭區  |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職守,工作積極,服從組織,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性格熱情、開朗,耐心細致,形象氣質佳,具備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
3、2017年2月21日前取得余杭區戶籍。
4、無治安、刑事違法犯罪記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采用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1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余杭區民政局7樓703室(余杭區臨平邱山大街460號)。
3、聯系人:方老師,聯系電話:86227894。
4、報名方式:報名須本人參加,并遞交《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可在余杭民政信息網公告公示欄下載http://www.yhmz.gov.cn/),一式一份;隨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照1張;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無治安、刑事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二)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1、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照招聘崗位的要求和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格審查意見。報名材料如有虛假,取消考試資格。
2、筆試:筆試時間擬定3月初,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科目一門,為綜合基礎知識、綜合應用能力(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筆試結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在“余杭民政信息網”上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查詢。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需提前兩天出具放棄參加面試聲明,并由招考單位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如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5、體檢、考察: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的,以及在正式聘用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公示、聘用:公示無異議,經局黨委審核,報區編委辦批準后,確立勞動關系,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說明
被聘用者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為編外人員性質,工資待遇按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要求執行。
附件: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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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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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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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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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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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 照 片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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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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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時加入何種黨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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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單位 及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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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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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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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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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就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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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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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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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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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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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簡歷 (從就讀高中開始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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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 獲得何 種榮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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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審 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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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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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注:1、此表格必須由本人如實填寫,要求字體工整,保證內容真實,如有弄虛作假,將取消招考資格。
2、請隨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詳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