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玉林市玉東新區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量,經玉東新區工委同意,并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玉東新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玉東辦發〔2016〕37號)的有關規定,玉林市玉東新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統一領導、統一政策、統一組織的原則;
(三)保密、回避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1.黨群工作部工作人員1名;
2.科教文體局工作人員1名;
3.市政市容局工作人員1名;
4.農村工作局工作人員1名;
5.資產管理和投融資局工作人員1名;
6. 高新區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具體專業崗位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廣西。
四、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信念堅定,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工作紀律,遵紀守法,無違法記錄。
4.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
5.40周歲以下(1976年12月以后出生)的中國公民。
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求的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被治安處罰的人員;
2. 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人員;
3.未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在讀學生;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五、招聘工作實施步驟
此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加面試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名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在市人事人才網公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法
應聘者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和相關條件進行報名,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遞交應聘材料的方法,不接受電話報名、郵寄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
報名人員須填寫《玉林市玉東新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附件2),報名時須采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應聘資格。
現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A4紙):
《登記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有關職位條件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驗訖后退回),近期免冠小2寸標準彩照兩張。
2、報名時間及聯系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兼傳真):0775-2629291
報名地址:玉林市玉東新區人事勞動保障局(玉林市人民東路1號玉林國防教育基地),郵編:537000
3、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報名人員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始終,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錄取資格。經初步審核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由招考辦公室負責通知考生筆試時間地點。
(二)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開考按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以上開考。如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按招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
2、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崗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面試崗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經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開考。面試滿分為100分。
3、考試地點及時間。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在《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中載明。
(三)體檢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果體檢人選比例末位成績相同,同時進行體檢、考核),并由玉林市玉東新區人事勞動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如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
(四)考核
體檢合格后,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
(五)公示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合格和考核,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工委審核同意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網和玉東新區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玉林市玉東新區相關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為3年,合同期滿后,視崗位工作需要,可續聘。
(三)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聘用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到崗或脫崗(含連續請假等)超過一個月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被聘用人員的福利待遇:
1.工資標準按玉東新區聘用人員現行待遇有關規定執行。
2.享受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大額醫療、意外等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