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水利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水利局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水利局部分直屬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是市水利局所屬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管理轄區內水利工程的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
寧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是市水利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依法對三江堤防和閘門等水利工程實行統一管理;協助依法查處管轄范圍內的水事違法案件等。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
質量 監督 |
專技 |
1 |
綜合管理、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
水工結構工程、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水利水電工程、農業水土工程、農田水利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巖土工程二級學科專業;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面向 浙江省 |
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年齡35周歲以下。 |
三江河道管理局 |
機電 管理 |
專技 |
1 |
承擔機電設備檢查、運行、維護等技術管理工作,保障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
電氣工程一級學科,動力機械及工程專業、流體機械及工程二級學科專業;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面向 全國 |
已取得學歷(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 |
備注:學歷學位取得時間和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報考時須已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應聘人員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勞動合同或養老交費憑據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關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420254974@qq.com),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聯系電話:0574-87362254。
2、資格初審
招錄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資格初審結果將于10月19日前電話告知。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1、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在考試前,用人單位(電話通知)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請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在面試前攜帶以下證件、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身份證、學位學歷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憑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勞動合同或養老交費憑據等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2、考試: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加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寧波市水利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專業知識運用能力水平,在現場進行筆試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知識運用能力和處理問題能力等。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總分均為100分,任何一項不足60分的將淘汰。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結構化面試成績的60%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
在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結構化面試成績排序。結構化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3個工作日在寧波水利網上公布,考生可登陸網查看考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水利局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戶籍遷移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7362254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285147
附件: 寧波市水利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寧波市水利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