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財政局轉發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試點工作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1658號)精神,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從事政府購買基層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公開招聘街道勞動保障協管員1名,派駐到我區各街道(社區)工作,主要從事基層勞動保障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或以上)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情形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需持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等);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人員(需持殘疾證);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且處于失業狀態的人員(需持就業創業證);
4.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其他情況。
(二)服從招聘單位的工作崗位調配。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越秀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越秀區海珠北路107號后座2樓行政部)。
4.報名需提交資料:
(1)《2016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勞動保障協管員報名表》(詳見附件);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3)戶口本(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
(4)學歷證;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6)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相關證件(城鄉低保證、或五保供養證、或特困職工證、或扶貧卡、或城鎮零就業家庭證明、或殘疾證、或就業創業證、或特困失業人員證明等);
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提交的材料應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5.報名時由越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者現場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技能測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包括技能測試、面試。
1.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技能測試形式和內容:技能測試采取電腦操作方式,主要測試文字錄入、文字處理以及電子表格操作等,滿分100分,時間為50分鐘。
(3)技能測試結束后,依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2.面試
(1)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計算。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依次確定人選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
(三)體檢和考察
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并通過組織考察的,辦理公示手續。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合格擬招聘錄用的人員名單在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越秀區信息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予以錄取。
五、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參照《廣州市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試點指導方案》文件執行。
六、其它
(一)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管理崗位街道勞動保障協管員服務期限為2年,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服務期滿后不再以政府購買崗位方式續聘。
(二)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同時將根據成績高低依次選擇其他考生進行遞補;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填報不實等情況,取消資格,并記入不良記錄名單,問題嚴重追究責任。
(三)本公告由越秀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8900130。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2016年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勞動保障協管員報名表
越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