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等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房地產信息中心、廣州市房地產研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房地產研究中心: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直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組織土地利用開發、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房地產市場調控方面的政策研究和房地產市場監測、信息分析,提出土地供應建議;承擔建設用地信息發布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實施重大土地利用開發項目的前期調查論證;辦理土地供應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的相關事項;協助稅務、財政部門開展全市房地產交易稅的征管工作。
廣州市房地產信息中心: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直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我市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網上輿情跟蹤和網絡信息安全和宣傳工作;負責政務信息資源的統計分析和廣州房地產價格指數的編制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報考人員需就表中信息進行咨詢的,可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招聘專業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執行。
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應屆統招統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打印準考證等。
(二)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8月13日(星期六)下午17:00。
2、打印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9月5日(星期一)中午12:00后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為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和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方式。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含1:3)以上才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考人數。
3、筆試時間地點:廣州市(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及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官網(http://gzuro.gov.cn)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如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5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對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及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官網(http://gzuro.gov.cn)上公布。
2、資格復核。進入面試對象范圍的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已婚人員還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應證件、材料及計生證明,其中,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無法提供有效鑒定證明或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核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核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招聘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成績采取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面試評委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
4、面試及資格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崗位擬錄用人數等額(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者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和學習表現、計劃生育等情況,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考察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六、公示與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及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官網(http://gzuro.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工齡滿1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放棄體檢、錄用及公示中發現問題以及應屆高校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等情況而空缺職位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四)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廣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6年7月20日
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市紀委派駐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紀檢組:83849117
監督舉報地址:越秀區建設大馬路珠江規劃大廈23樓
郵編:510060
招聘單位聯系方式:
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組織人事處:83849152
廣州市房地產研究中心:66885809
廣州市房地產信息中心:83177063
附件:
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直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