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8]118號)、山西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1]88號)、《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晉人社廳函[2011]995號)、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6]21號)、《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 和下達2016年省教育廳直屬高校及廳直屬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字[2016]11號)文件精神和有關安排,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經費性質和地址
(一)招聘單位:山西大學
(二)經費性質:全額事業
(三)地 址:山西太原塢城路92號。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四)堅持嚴格紀律,嚴格標準,平等競爭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
組 長: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紀檢書記、分管副校長
成 員: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組織部、人力資源處、教務處、學工部、監察室相關負責人
(二)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處。
四、招聘崗位及計劃
根據省教育廳晉教人字[2016]11號文件批準的計劃,2016年學校公開招聘專技崗:教師4名,實驗教師10名,輔導員10名,博士教師100名。招聘崗位具體情況見《山西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五、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及其它相關資格條件(見附件1);
5、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要求在 30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海內外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要求一般不超過40周歲。
6、招聘對象
非“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具體招聘對象為:2015、2016年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學歷、學位雙證的畢業生(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均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在讀生、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畢業生不能報考。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具體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學士兵。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六、報名程序
(一)發布公開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批準后,公告發布時間距離報名截止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招聘公告網站:www.sxu.edu.cn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及現場確認的方式
網絡報名:報名人員可在2016年8月12日—8月16日18:00前登陸山西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其中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的要求,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現場確認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情況,不再修改信息,取消報名資格。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8月18日、8月19日
現場確認地址:山西大學舊體育館內
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全日制本科及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加蓋學籍管理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應屆畢業生如沒有領取畢業證、學位證者,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及成績單并加蓋學校公章。(學歷、學位證明須注明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
2、相關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等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4、報名輔導員崗位的考生須提供黨員關系所在單位組織部開具的證明。
5、下載打印《山西大學2016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和《山西大學2016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治審查表》(見附件3)
6、報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4),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法違紀、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現場確認的,現場確認不合格者,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確認,視為自動放棄。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錄用資格,并將核實情況反饋檔案所在單位。
留學人員其海外所獲得的學歷學位專業若不能完全對應所招聘專業,經招聘工作領導組審核通過后,方可通過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合格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比例不達3:1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崗位擬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并及時發布變更公告。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崗位。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到山西大學人力資源處進行崗位改報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結束后,學校將于8月24日在校園網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招聘崗位和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等內容。
(四)準考證打印
通過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合格報名人員,請于8月26日-8月27日登錄原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大學人力資源處聯系解決。屆時未打印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機會。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五)海內外博士報名及資格審查
海內外博士進入山西大學主頁,登錄《山西大學博士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注冊報名并上傳應聘簡歷。資格審查提供材料為:本學科專家推薦信、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英語等級證、榮譽證書等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如沒有領取畢業證、學位證者,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七、考試與考核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與面試均以百分計算。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輔導員崗為《公共基礎綜合知識》;教師崗、實驗教師崗為《專業基礎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綜合知識》包括英語、時事政治、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專業基礎知識》為應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
2、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考試全程電子監控,筆試時間為2016年8月28日,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遲到超過30分鐘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開考后直至交卷簽退后方可出考場。考場評卷工作結束后,筆試成績在校園網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專業崗位、學歷、成績、名次。
(二)面試
1、面試人選按照筆試合格人員的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
不達1:3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合格且綜合成績達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要求等信息登錄校園網查看(www.sxu.edu.cn)。
3、面試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考試全程錄像;
4、每個面試組評委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5-9人,且本校評委不超過1人;
5、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者,不論筆試成績高低,直接淘汰。面試結束當天在考場外明顯位置和校園網公布面試成績。
6、面試結束1日內,將所有面試合格人員的姓名、性別、招聘崗位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公布在校園網,公示期為5天。
海內外博士研究生由人力資源處組織各學科專家綜合考慮應聘者學歷背景、工作經歷、學術成果、發展潛力有等因素進行初選,確定考核名單。面試于每年1月、3月、4月、6月、11月最后一周定期組織面試工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內容:教學能力測試、學術匯報、專家提問、答辯。
(四)體檢與考察
按照考試、考核的結果,根據筆試、面試合格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
由學校組織,統一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嚴格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乙肝項目檢查但保留轉氨酶檢查。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檢的,須經學校同意,在另一醫療機構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用資格,該崗位不再遞補。
學校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對擬聘用人員考察。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學習成績及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對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其擬錄用資格,該崗位不再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招聘單位領導組,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山西大學校園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出生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公示無異議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報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社廳公示、批復。
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若被舉報并經查證核實,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錄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學院組織人力資源處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有關規定而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或因上述原因取消錄用資格的崗位時,不再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經上級主管部門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入職手續。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9月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九、監督與紀律
(一)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社廳的要求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和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
(二)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要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在招聘過程中,涉及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成員、領導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開招聘的,應當主動回避。
(四)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學校按規定實行考務公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五)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和考核、體檢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公開招聘工作在學校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并接受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社廳的監督。
十、報名咨詢及其他事項
山西大學人力資源處
聯 系 人:蘆老師 趙老師
咨詢電話:0351—7018264 7011251
學校網址:http://www.sxu.edu.cn
學校地址:山西太原塢城路92號
山西大學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