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自治縣扶貧開發攻堅戰指揮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服務型人才)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示如下:一、招聘基本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2.遵紀守...
因工作需要,自治縣扶貧開發攻堅戰指揮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服務型人才)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示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3.能吃苦耐勞,對工作認真、細致、負責。
4.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
5.身體健康。
6.能熟練操作電腦,文秘、會計、水電工程、路橋工程、土建工程、農學、水產畜牧、林學等專業優先。
7.年齡要求:18-35周歲。
8.學歷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教育)。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3)道德敗壞或有其他不良行為的;
(4)違反國家有關計生政策的。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協議,實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滿,由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決定解聘或者續聘。
指揮部每年對聘用對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解聘。
三、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1650元/月(含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標準執行,工資由縣財政或指揮部撥付;差旅補助標準按在職在編干部補助標準核算,年度績效獎參照縣聘人員發放,并按現行政策辦理社會保險。簽訂勞動合同后,按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縣財政劃撥到用人單位,再由單位按時上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個人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四、招聘的基本原則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以面試、體檢為主,不進行文化考試。招聘程序為:招聘對象報名并經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后,招聘小組對招聘對象進行聘用。
五、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至8月20日(上班期間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自治縣扶貧開發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組(政務中心大樓四樓)。(聯系人:楊國華,聯系電話:8223599)
(二)報名手續
應聘人員需持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由自治縣扶貧開發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8 月21日。
(三)面試
1.報名者通過資格審查后進入面試。
2.面試由自治縣扶貧開發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
3.面試時間:2016年8月22-23日。
4.面試地點:自治縣扶貧開發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會議室
5.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按規定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經工作人員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考場。
六、聘用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指揮部須與被聘用人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一年(含叁個月的試用期),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其他注意事項和要求
(一)在招聘過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如發現資料不實、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被聘用人員在報到時確認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合同期滿后,由指揮部對聘用對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凡不按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或不按時報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隆林各族自治縣扶貧開發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