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興仁縣人民檢察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擬招聘的檢察輔助人員不具備司法行政人員身份,不納入檢察機關正式編制,屬臨時性聘用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工作程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檢察輔助人員10名(男女不限)。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黔西南州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品行端正、吃苦耐勞,熱愛檢察事業,組織紀律性強;
3、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至1996年5月31日之間出生)。法律、計算機、財會、漢語言文學等專業畢業或具有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可放寬年齡至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至1996年5月31日之間出生)。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5、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6、能熟練操作計算機,中文書寫工整、規范、流暢。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適合在檢察機關工作的情形。
(三)崗位描述
檢察輔助人員主要從事撰寫工作信息、簡報、法律文書打印、校對、數據信息錄入、資料裝訂整理、文書送達等相關工作。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
通過錦繡興仁網站、興仁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平臺等媒體發布招錄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24日至5月29日中午12時。
2、報名地點:興仁縣人民檢察院大廳右側值班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考生報名時需提供《興仁縣人民檢察院招錄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報名表》(可在錦繡興仁網上下載,也可現場領取填寫后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6年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三)資格審查
由興仁縣人民檢察院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崗位報考所需資格條件的發給《興仁縣人民檢察院招錄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筆試準考證》。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個人信息填寫錯誤或失實,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與其他用人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隱瞞真實情況,擅自應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五、組織考試
招考人數和報考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如達不到開考要求,則相應減少聘用人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60%和40%。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筆試、面試均需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
(一)筆試
測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及計算機基礎理論知識。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和招聘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進行面試(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
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及地點:2016年5月29日下午15:00-17:30,興仁縣人民檢察院大廳右側值班室。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6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二)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5月31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x60%+面試成績x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興仁縣人民檢察院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政審對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政審環節,由興仁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實施。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對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擬聘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九、聘用及待遇
1、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與興仁縣人民檢察院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簽)。聘用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享受相應待遇;如有任何爭議,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聘。
2、試用期勞動報酬:1800元/月,試用期為二個月;
3、試用期滿勞動報酬:3000元/月(含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資和社會保險);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規定的程序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任何環節如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工作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同時取消考生錄聘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興仁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6448018、18744974777
監督電話:0859-6212571、13985964536
附件:興仁縣人民檢察院招錄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報名表
興仁縣人民檢察院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