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2016年第二季度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5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3),其中:衛生計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31名、衛生計生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74名,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作風正派;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3);
7.應聘附件1中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人員,應為本碩連讀或本科與研究生專業具有相關連貫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鑒于區交委、雙鳳橋街道、古路鎮下屬事業單位急需用人,故不將2016年應屆生納入招聘范圍);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2方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渝北區人力社保服務中心3樓323大會議室(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號)。聯系電話:023-67822642、023-67812631(區人力社保局),023-67802789(區衛計委)。
2.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內競爭。報考者根據報考崗位及要求,持本人畢業證(2016年應屆生須提供《學生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身份證、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和其他報考所需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崗位條件中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或在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人員,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50元/科。
如需委托他人報名,上述所需資料不變,同時出具委托人的委托書(須注明委托事宜、委托雙方的身份證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繳費單據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渝北區人力社保服務中心3樓323大會議室領取準考證,如無特殊情況,逾期未領取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資格。
(二)筆試
1.時間及地點:暫定為2016年5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及方式:
附件1、2崗位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衛生類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其中綜合基礎知識70%,衛生基礎知識30%,參照2016年考試大綱,可在重慶市人力社保網下載),專業科目均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非衛生類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
附件3崗位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以2015年下半年新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筆試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組織。
4.筆試成績等相關事宜詳見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brs.gov.cn/),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信息一般在筆試結束10天左右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三)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比例:按照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2:1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適崗能力、職業素養等。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區人力社保局需寫出書面報告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以及主管部門實施,區監察局負責監督。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及公示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第3天在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brs.gov.cn/)予以公示。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的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確定。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牽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與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審。其中,在職人員重點對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是否同意其應聘到其他事業單位情況進行核實。
往屆畢業生原則上于2016年7月底前考察完畢,考察及以后環節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成績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brs.gov.cn/)上發布。
考察合格確定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重慶市渝北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農村戶籍人員需辦理“農轉城”戶籍后方可轉正;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聘用前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按新進人員辦理聘用手續,一律不得辦理調動,并實行一年試用期。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等報名所需證件,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原則上須在渝北區服務5年以上,未達到年限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防止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區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23—67822642、023-67812631,區衛計委聯系電話:023—67802789、023-67828123。
附件:1.渝北區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rar
2.渝北區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大學專科及以上).rar
3.渝北區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4.渝北區2016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