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人事部6號令、《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并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0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縣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開展,下設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和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嚴格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0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新增人員職位及資格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技能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4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或駐玉屏縣現役軍人隨軍家屬的職位,限玉屏縣生源、兵源或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玉屏縣所在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報考;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的職位,限截止到2016年4月15前在玉屏縣服務期滿或正在玉屏服務且滿2年及以上的“四項目人員”報考。
5、學歷要求:主要面向國家承認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進行招聘;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鄉鎮衛生系統01、02職位的,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中專;報考鄉鎮幼兒園01職位(幼兒教師)的,學歷放寬到全日制(三年)中專、中師及以上。
6、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職;
7、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經公開招錄被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的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6年4月15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五、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玉屏公眾信息網”發布,具體網址為:www.yuping.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招聘對象、職位和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本人報考條件的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有關調整情況將在“玉屏公眾信息網”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玉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辦公樓一樓大廳(玉屏縣紅花路51號)。
3、報名時間:2016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由招聘(用人)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審查明確專人負責,審查通過的審查人須簽名確認。
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畢業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或學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4張和報名信息表(附件2)。①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當地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并附報考人員的工作簡歷;②仍在崗的“四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單位及縣引導辦(項目辦)出具的在玉屏縣服務期滿2年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須提供在玉屏縣服務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由縣引導辦出具的在玉屏縣服務期滿的證明原件1份;③玉屏生源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戶籍、兵源和服役證明;在玉屏駐防部隊隨軍家屬(玉屏人武部、消防大隊、武警中隊隨軍家屬)提供部隊(單位)證明。
(注:資格審查時所持證明上需蓋有出具證明單位公章及出具證明經辦人員簽名,無簽字無公章的證明一律無效)。
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考生有偽造或提供虛假信息、有意隱瞞事實等,以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生應聘資格。
5、報名繳費。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到報名繳費處繳費。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每人繳納100元報名考務費,考生須保存好報名繳費憑證,用于領取筆試準考證。未繳費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6、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加分
報考教師職位,根據玉府辦發〔2014〕65號文件規定,在玉屏縣服務的山村幼教志愿者,服務期滿一年以上,經玉屏縣教育局考核合格,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折算前)。報名時提供玉展縣教育局出具的身份以及考核合格證明。
七、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聘考試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筆試實行百分制。
1、筆試科目及范圍
⑴職位類別代碼為Y類的職位:縣看守所衛生所01、02職位、鄉鎮衛生系統01、02、03職位、縣級衛生系統01、職位及鄉鎮幼兒園02職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考試范圍:醫學基礎知識。
⑵職位類別代碼為B類的職位:鄉鎮幼兒園01職位筆試科目為:《幼教職業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幼師、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⑶職位類別代碼為J類的職位:玉屏民族中學01、02、03職位、大龍中學01、02、03、04、05職位、鄉鎮中小學03、04、05、06職位,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考試范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內容。
⑷職位類別代碼為A類的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內容。
2、筆試時間
筆試具體時間安排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在“玉屏公眾信息網”進行公布。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6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準考證發放地點:玉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辦公樓一樓大廳(玉屏縣紅花路51號)(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報名繳費憑證領取)。
(二)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教師職位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地點另行在網上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將在“玉屏公眾信息網”進行公布。
(三)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1、鄉鎮幼兒園01職位、鄉鎮中小學06職位、縣文化館01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40%+面試成績×60%,
2、其它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以及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考試綜合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體檢人員按綜合成績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2016年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執行。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市)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各用人單位具體進行考察。考察采取面談、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在職考生考察內容主要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實績考察;應往屆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主要側重于在校表現和現實表現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和泄漏國家機密等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6、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7、在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考察時,未能要求交驗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及相關證書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于8月30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10、經玉屏侗族自治縣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十、聘用審批
1、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玉屏公眾信息網”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3、本次招聘中,同一職位有多個招聘單位的,在聘用審批前采取選崗(招聘單位)方式確定,由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擇崗位(單位)。
4、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五年,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招聘工作失職、瀆職和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縣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縣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咨詢電話:0856¬—3229398(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6—3222221(縣紀委舉報中心)
附件:
1、玉屏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2、玉屏縣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玉屏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
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6日
1、玉屏侗族自治縣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