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濱辦字〔2007〕23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報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全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總計50人。其中縣直27人,鄉鎮23人。招聘崗位及有關具體要求見《陽信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學歷、年齡和戶籍: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5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濱州市戶籍,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應屆畢業生不限年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本簡章所指學歷均為國家承認學歷,即具備國家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黨校學歷具備省級或中央黨校學歷認證證明。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6年4月1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及相關證書。
2、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陽信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可以應聘定向崗位。其中已享受優惠政策曾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編身份的人員,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3、回避制度: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的規定,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4、不能報考人員范圍: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逃避服兵役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編身份的人員。
除上述條件外,所有報考人員都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聘《陽信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附件1)中要求的專業等條件。
三、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報名網站:陽信縣人社局網站(http://www.yxrc.net)。
2、報名要求:
(1)如實填寫并提交個人報考相關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的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
(2)應聘有專業要求崗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所列專業為準,必須完全符合本簡章崗位設置表“招聘專業”一欄中列出的專業。如果畢業證書所列專業不止一個,只要其中一個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就允許報名;如果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有括號注明,則不論括號內外,只要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許報名,
3、初審時間: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2:00,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電子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4、繳費時間: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前登錄陽信縣人社局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陽信縣人社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完成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
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可持《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報考人員可持縣民政局簽發的有效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在網上繳費時間段內到陽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大廳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否則實行網上繳費。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表、承諾書)時間: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9:30,繳費成功人員在該時間段內登錄陽信縣人社局網站打印準考證(該證應妥善保管,后面的環節還繼續使用),以及參加面試時使用的《陽信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6、崗位核實: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3比例的招聘崗位,按實有報名人數組織筆試。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計劃招聘1人的,若報名人數為1人,則取消該招聘計劃;若報名人數為2人,縣直崗位則取消該招聘計劃,鄉鎮綜合崗位須經市以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決定開考或取消。被取消招聘計劃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定向崗位如果被取消,被取消的計劃數將增加到同鄉鎮綜合崗位。
四、筆試
1、試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取與省市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上午 9:00-11:30。
3、計分辦法: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
4、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設定的最低合格成績將按照縣直、鄉鎮兩個類別分別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類別所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平均成績的60%,否則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出現招聘計劃與筆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時,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同一類別其他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
5、確定面試資格審查范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與考試人數1:3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確定。
五、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提交如下所述報名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高職)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必須能夠正常畢業,考察環節提交畢業證和報到證);其他人員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6年4月12日之前取得)、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企業在職人員,提交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從國家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黨校學歷須提交省級或中央黨校學歷認證證明;《陽信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近期照片2張,要求免冠、彩色、與準考證使用的相片同底版、1寸,且未經任何修飾,背面清楚注明姓名。
2、已婚人員還須提供由戶籍所在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且經陽信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的無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證明;非陽信籍已婚考生須提供當地縣級計生部門出具且經陽信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的無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3、海外留學人員除提供上述報名證件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
4、報考“定向崗位”的人員,還須分類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學生,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須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②“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須提交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③“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須提交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④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證和退役證,退役時間以退役證簽發時間為準。
以上證明材料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因棄權或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1、時間、地點、費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見《面試通知書》。未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內容: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崗位適應能力,主要考察應聘者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計分辦法: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在每組崗位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
4、考試總成績排序: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之和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崗位分別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者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學歷高、中共黨員、年齡小的次序排名,若仍有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則聘請專家再次命題進行加試,并根據加試成績高低來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5、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報考崗位計劃,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時,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同一類別其他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最低成績按照縣直、鄉鎮兩個類別分別確定。
七、考察
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崗位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八、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體檢一般在縣級及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集合地點、注意事項等在體檢通知書中公布。除特殊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外,應聘者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體檢項目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2、復檢:體檢不合格人員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逾期不申請復檢者,則視為認同不合格結論,不再受理復檢申請。復檢僅限一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在縣級及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3、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文件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要求: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原則及聘用手續
1、擬聘用公示:因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及棄權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按照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
2、選崗時間和地點:公示期結束后,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到陽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大廳統一選聘用人單位,并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
3、選崗原則:對應一個用人單位的崗位按照考試人員所報崗位確定聘用單位;對應多個用人單位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聘用單位;遲到人員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選聘結束后再選擇單位。
十、紀律
報考人員應認真填寫《陽信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材料或有違紀舞弊等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同時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其他
以上每個環節結果均在陽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yxrc.net)、縣人社局公示欄等位置公布。招聘期間,報考人員應確保電話通暢,并及時了解以上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自身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參考書,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本簡章由陽信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陽信縣人才服務中心 8233599
監督電話: 中共陽信縣委組織部 8232751
陽信縣編委辦公室 8232118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260218
1、陽信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rar
陽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