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直選簡章
因工作需要,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湖南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湖南財工院)擬定在編制限額內面向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直接選聘21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選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財工院成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院組織人事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選聘工作。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選聘計劃、崗位及選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選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選聘計劃人數為21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2。
(二)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1.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2.現所學普通全日制專業與所報崗位學科完全一致。
3.年齡以有效身份證上標注的出生年月日為準,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4.2016年7月30日前須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專業課教師崗位聘用人員須于2017年6月30日前獲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在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之前暫不入編,2017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組織或參與非法組織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過警告以上紀律處分的或留級處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嚴重錯誤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7.有其他不宜擔任應聘崗位職務情形的。
四、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湖南財工院網、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6年3月26日我院在湖南大學招聘現場設有報名點;
2016年3月27日至31日在湖南財工院組織人事處報名。
聯系人:尹老師 聯系方式:0734-3171948
汪老師 15575430447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免費。
3.需提供的資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張、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榮譽證書、學校認定的成績表等材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并按要求填寫《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申報人員應對提交的申報材料負責,凡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直接選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學院將通過審查報名資料、面談等方式,在符合基本條件和要求的申報對象中,按規定比例(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比例為選聘崗位計劃數1:2)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對象還須資格復審合格,資格復審棄權或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資格,并不再遞補。資格復審暫定于2016年4月(具體時間待定)在湖南財工院進行。
(四)考核
考核于2016年4月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待定)。考核內容為面試(專業測試),有關具體規定另行公告。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和市紀委、院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由湖南財工院具體實施。考核結束后,選聘辦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為確保選聘質量,參加考核人員的考核成績不得低于80分;如其考核成績低于80分,則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
(五)體檢
選聘辦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若出現不合格者或棄權者,則不再遞補,將計劃調整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教育部辦理高校教師資格證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選聘辦會同選聘學校對其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考察若出現不合格者或棄權者,則不再遞補,將計劃調整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湖南財工院網(http://www.hycgy.com)和衡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領導小組審定,即確定為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列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此次選聘的應屆畢業生自到選聘單位報到上崗之日起計算工齡,并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在用人單位工作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選聘紀律
(一)本次選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選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選聘工作人員在選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六、監督電話
衡陽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湖南財工院紀檢監察審計室 0734-3174200
湖南財工院組織人事處 0734-3171948
應聘人員往返產生的差旅費、食宿等費用自理。本方案由湖南財工院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