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批準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防城區疾控中心和區衛生監督所編外聘用制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18人。其中:區疾控中心9人,區衛生監督所9人。具體崗位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二)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其中學歷可放寬至中專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現場報名(10月16日-22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張,填寫《防城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報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區衛生局人事政工股,咨詢電話:0770-2216812。
(二)考試與考核
1.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10月23日)。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及能力和崗位適應性等,面試評分標準為100分,按照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9名人選。地點:防城區衛生局。
2.體檢(10月24日)。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
3.考察考核(10月25日)。對體檢合格的擬聘對象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審查個人檔案。
因體檢、考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出現缺額的,按照應聘者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體檢和考察考核工作由區衛生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4.社會公示(10月26日-11月1日)。對考察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防城港人才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原則上不再替補。如確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替補。
5.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手續,11月2日上班。用人單位與聘用對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按規定與其簽訂五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續簽。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履行勞動合同或有違法違紀等行為的,用人單位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
四、管理及聘用待遇
招聘的人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列入事業編制,按照《勞動合同法》實行勞動合同管理,月工資標準為1800元,“五險”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個人繳自付部分)。
五、紀律與監督
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政策和人事工作紀律,應聘的考生須如實提交相關證件材料,認真遵守考場規則,面試的試題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防泄題、漏題、徇私舞弊等現象發生。面試考官及相關工作人員與所有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關系的,一律實行回避。在招聘工作中如發現徇私舞弊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2013年度防城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2.防城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防城港市防城區衛生局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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