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樂山市市中區事業單位
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根據《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和《樂山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規定,結合市中區實際,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考核聘用12名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緊缺專業人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1、對象。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詳見《樂山市市中區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證書,衛生系統報考人員要提供本人戶籍證明。其中,對衛生系統要求具備執業資格證的擬聘職位,已參加了2012年度執業資格考試,其成績合格,但暫未取得執業資格證的,可憑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暫確認應聘資格,但不享受“執業資格證”加分政策;經考核確定為擬聘人員的,應于2013年12月31日前憑擬聘職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未按規定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2、范圍。衛生系統面向四川省(本人戶籍在四川省范圍內),環保系統面向全國。
(二)基本條件
1、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的,要求在(1982年10月16日--1995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的,要求在(1977年10月16日--1995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的,要求在(1972年10月16日--1995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樂山市市中區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各級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共招聘12名。招聘單位、名額及職位要求見《樂山市市中區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時間、方式、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6日--10月22日(周末19日、20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三)報名地點:樂山市市中區人才服務中心(樂山市市中區清風街294號,市中醫院旁,電話0833-2448353);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職稱證、執業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衛生系統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應聘人員在報名地點領取并填寫《樂山市市中區201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對申請加分的需同時提交申請加分項目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衛生系統擬聘職位報名資格由區衛生局初審,紀檢、組織、人社部門聯合復審;環保系統擬聘職位報名資格由紀檢、組織、人社部門聯合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確認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其中,下列幾種特殊報考對象,報名時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2)未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證明原件(證明內容包括:報考者姓名,報考者身份證號碼、現在崗位和工作時間,從事專業,是否同意報名參考。在編在職人員需持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2、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核方式:采用考核加分與面試成績累計的方式進行。考核總成績=考核加分+面試成績。
(一)考核加分
1、衛生系統9個職位考核加分方式。
①服務基層人員(特指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五項服務基層人員)服務期滿2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或具有2周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每滿1年加0.2分,最高不超過2分。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級以下(不含縣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16日)
其中: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須攜帶鍛煉所在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身份、服務年限和考核情況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須攜帶鍛煉所在地縣級人社部門出具的關于其身份、服務年限和考核情況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的,須攜帶鍛煉所在地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關于其身份、服務年限和考核證明材料;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須攜帶鍛煉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其身份、服務年限和考核情況證明材料;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須攜帶鍛煉所在地縣級人社或民政部門出具的關于其身份、服務年限和考核情況證明材料;具有2周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須攜帶所在工作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其身份、服務年限證明材料。
②獲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2分,省級部門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市級部門、縣委、縣政府和縣級組織人社部門表彰的加0.5分,表彰加分總分不超過3分。
③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學位)加1分;
④具有招聘崗位相應的執業資格證的加2分;
⑤具有招聘崗位相應的高級職稱加5分,中級職稱加2分,就高享受一次加分。
2、環保系統共3個職位考核加分方式。
與衛生系統①、②、⑤三項加分方式和所需材料內容相同。
以上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在報名時出示加分證明材料交報名處,并填寫《加分申請表》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未在報名截止時間內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考核加分情況于10月24日在樂山人才服務網上公示。
(二)面試
1、領取面試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10月24日通過樂山人才服務網公布,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請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樂山市市中區人才服務中心(樂山市市中區清風街294號,市中醫院旁)領取面試通知書,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未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和繳費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崗位調整。根據已繳費名單確認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無人報考的崗位則取消聘用計劃。調整后的崗位將于2013年10月25日通過樂山人才服務網向社會公布。
3、面試時間為10月26日,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考場參加面試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成績計算。按滿分100分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個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及排名
考核總成績=考核加分+面試成績。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及排名將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樂山人才服務網上公布。
若出現擬聘崗位考核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的高低排名;若出現擬聘崗位最后一名面試成績與考核加分成績均相同者,則進行面試加試。面試加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和人員名單隨考核總成績排名公布。
(三)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結果將在樂山人才服務網公示。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政審程序。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時交醫院。
(四)體檢遞補。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視為自行放棄。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區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按參加該崗位考核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不跨崗位遞補。如參加該崗位考核的考生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政審
對經過考核、體檢合格人員,根據各職位聘用名額,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政審人員。政審由區人社局會同組織部門組織實施,對政審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因不能按期提供本人人事檔案或政審不合格者出現的空額,經區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按參加該崗位考核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不跨崗位遞補。若該崗位無人可遞補的,不再遞補。遞補人員的體檢、政審及聘用等招聘環節單獨進行。
七、確定擬聘人選和公示
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樂山人才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核總成績等,并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形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或自動放棄聘用后出現的空額不進行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及服務年限
(一)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二)對公示無異議、審查合格的,按(川辦發〔2002〕40號)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逾期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本次考核聘用的衛生系統緊缺專業人才,應自愿承諾自本人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單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關規定流(調)動。本次考核聘用的高層次人才(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應自愿承諾自本人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單位服務期滿5年以上,方可按有關規定流(調)動。
十、注意事項
(一)此次考核招聘公告公布后,其余工作各環節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項均在樂山人才服務網(www.lsrc114.com)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并按要求攜帶規定證件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節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聘用環節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請考生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整個考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主動告知樂山市市中區人才服務中心。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一、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原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833-2155156
區委組織部干部股:0833-2118435
區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區人才服務中心:0833-2448353
附:樂山市市中區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樂山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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