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始建于2002年,是具有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院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人才培養基地、司法行政工作應用性理論研究基地和干警素質提升基地。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學院研究決定,擬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2名教師、3名專職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2、學歷要求
教師崗位: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碩士及以上學位),輔導員崗位: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學士及以上學位),所獲得的學歷必須是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學歷。
3、身體健康,符合《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要求。
4、專業基礎扎實,具備較好的專業技術能力,恪守學術規范,忠誠教育事業,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報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2、報名方式
教師崗位:網上報名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報名,時間以郵件的到件日期、郵戳日期為準。
輔導員崗位:現場報名或以特快專遞方式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龍洞龍騰路245號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新辦公樓703室人事處。
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洞龍騰路245號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新辦公樓703室人事處。
郵政編碼:510520
電子郵箱:sfjy_rsc@163.com
聯系人:黎老師、蔡老師
咨詢電話、傳真:020-87083116
3、報名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二)
(2)個人簡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個人著作、科研項目證明、獲獎證書、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應聘材料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4、報名要求
(1)由學院人事處組織有關人員對收到的報名材料依據各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通過資格預審的報考者,將通過我院學院門戶網站發布信息通知。應聘人員提交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于2013年10月28、29日,到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人事處領取準考證。
(2)報考者報名資料與考試時使用的資料,如身份證等必須一致。
(3)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4)資格復審時,報名者須持內地居民身份證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9月30日前無法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將取消聘用資格),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張。
(5)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
(二)資格審核
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委成員組成),下設招聘工作辦公室(由人事處、紀檢監察人員組成)具體實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審核應聘者的報名資格,確定應試人員名單。應試名單和應試時間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和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頁公布。
(三)考試
1、應聘教師崗位采取試講、面試考試方式。考試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文)執行,試講主要考應聘者的運用專業理論知識能力、專業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及課堂組織能力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1)試講
試講時間:2013年10月30日上午11:00至12:30。試講地點: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龍洞本部(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洞龍騰路245號)。
試講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同時設定試講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試講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試講成績將在試講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gdsfjy.cn)公布。
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未達上述比例的,所有參加試講的人員均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同時設定面試入圍分數線為6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所持證件必須是原件。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50%。
2、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考試方式。考試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文)執行,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
(1)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0:30。筆試地點: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龍洞本部(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洞龍騰路245號)。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gdsfjy.cn)公布。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8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未達上述比例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所持證件必須是原件。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按報名者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事項另行通知。
(五)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考核程序,考察政審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執行。因政審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六)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考核、體檢、政審后,擇優聘用。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gdrst.gov.cn)和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
gdsfjy.cn)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另行約定。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學院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三、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四、有關要求
1、對應聘人員所持證件、資料嚴格審查,確保所有證件、材料真實有效,對提供假冒、偽造證件、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交有關部門處理。
2、嚴肅紀律,加強監督。要堅持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招聘政策,嚴禁違規操作和弄虛作假,公開辦事程序,主動接受監督,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對于違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肅處理。
3、本公告由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87083116(人事處)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87083393(紀檢監察室)
附件:
附件1:2013年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情況表.rar
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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