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寧波市發改委委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發改委委屬事業單位寧波市信息中心(寧波市信用中心、寧波市宏觀經濟預測監測中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信息中心(寧波市信用中心、寧波市宏觀經濟預測監測中心)是寧波市發改委所屬的一家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全國經濟信息系統的成員單位之一。主要承擔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運維、開展信用研究、提供信用信息服務;承擔全市宏觀經濟運行態勢監測預測、寧波市低碳發展研究等工作,提供相關分析報告,為市委、市政府及其綜合經濟部門制訂發展戰略、規劃和宏觀調控提供輔助決策服務等。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信息中心(寧波市信用中心、寧波市宏觀經濟預測監測中心) |
信用信息管理與社會信用研究 |
專技 |
2 |
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管理、發布,社會信用政策、法規、規劃及重點問題研究 |
本科階段: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 研究生階段:金融學、政治經濟學、區域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專業; 碩士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
面向 全國 |
年齡30周歲以下。 |
注:學歷(學位)取得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憑國(境)外學歷或學位證書報名,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但必須在2016年2月28日前取得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錄用。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1日(周日)8:00-14:00;10月12日(周一)9:00-17:30;
2、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先從市發改委或市人社局網站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1),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人員未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憑國境外學歷或學位證書報名,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材料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3、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地點和聯系方式:
10月11日報名地點:在寧波國際會展中心7、8號館寧波市信息中心招聘攤位(具體館、攤位號詳見當天的高洽會會刊資料);10月12報名地點:在寧波和濟街118號發展大廈A座13樓1319室(寧波國際會展中心南大門右側對面)。
電話:0574-87360811,聯系人:袁老師。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向審核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審核。
5、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將在10月15日前在寧波市發改委網站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將采取面試加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市發改委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專業技能測試為現場寫一篇文章,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寫作能力和專業知識水平等。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總分均為100分,任何一項不足60分的將直接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2、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面試成績的70%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30%之和,滿分100分。
在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發改委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發改委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發改委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未能在2015年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外、港澳留學回國境錄用人員不予錄用。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6360
附件:寧波市發改委委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寧波市發改委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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