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經研究決定我縣部分事業單位集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45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6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附件)。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嘉善縣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5年9月30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2.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及身體狀況:35周歲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15年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6.部分招聘崗位中所要求的“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是指:2015年9月30日前在各類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農村、社區、自謀職業、個體經營工作及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累計兩年以上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7.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在2015年9月30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第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統一參加筆試。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
2.筆試。筆試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上午 9:3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筆試后,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統一采用結構化面試法。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動淘汰。
4.體檢。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分別按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5.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要求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6.公示。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7.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在職人員要及時與現工作單位溝通并辦妥有關手續,如因此影響聘用的,由本人負責。擬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30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嘉善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二樓(嘉善縣魏塘街道車站北路97號)。
3.收費標準: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每人收取考務費80元。
4.報名辦法:報考人員須填寫《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聘崗位所需要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本人入學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證件照3張。報名原則上要求本人前來,如有特殊情況本人確實不能親自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時,除須提供上述報名材料外,還須提供報考人員委托書和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報名表下載:嘉善人事人才網(www.jsrcsc.com)--表格下載--《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公告中對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上列出。
4.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公告、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相關事宜都將在嘉善人事人才網(www.jsrcsc.com)上公布,屆時請考生注意關注。
聯系電話:0573—84124911。
2015年嘉善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zip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