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欣業建設工程檢測中心為海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下屬國有企業,主營業務有建筑材料試驗和工程現場實體檢測等。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試驗員三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時間、地點
時間: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點:海寧市欣業建設工程檢測中心管理辦公室(海寧市長豐路406號,客運中心南側)聯系電話:87237647、87876893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吃苦耐勞;
2.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專業或金屬材料工程專業;
4.1979年8月3日以后出生,海寧市戶籍。
三、招聘錄用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資格審查通過者填寫《海寧市人才交流登記表》。
2.考試:考試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超過或等于應招人數的10倍,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公共知識。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總分為100分,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如報名人數不到應招人數10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用。
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擬錄用對象必須在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錄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體檢及替補人員的名單等均在海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網站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