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招聘職位、條件
本次招聘共有24家單位。報考人員應具備公告及職位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辦法和步驟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注冊、報名及上傳照片
時間:2015年9月22日9時—9月24日17時。
網址: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bm.nbrc.com.cn)“2015年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欄。
(1)報考人員上網按實注冊個人信息后,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并選擇對應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2)報名同時,考生上傳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20k以內,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9月25日9時—9月27日17時。
區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同時對上傳的照片進行審核,資格條件不符和未上傳照片的初審將不予通過。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5年9月28日9時—9月29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bm.nbrc.com.cn)“2015年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欄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
在此期間,對于已經報名但未能得到初審結果的考生,請馬上致電87406572聯系。
4.指標審核
(1)初審結束后,區人力社保部門對各職位報名人數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其中,特殊職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例小于(等于)5:1的,可以簡化該職位招聘程序,人員全部直接進入面試,屆時由主管部門與相關人員聯系。
(2)對于擬取消職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區人力社保部門將及時與其聯系,如果符合其他招聘職位要求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人數較少的職位,由主管部門通知考生提交報名資格材料進行現場審核,考生應按要求及時提交,否則視作放棄報考資格。具體職位和審核時間、地點等將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欄(下同)上公布。
如出現招聘指標取消情況的,區人力社保部門將于2015年10月8日17時前在網上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5年10月9日9時—2015年10月10日17時。已確認審核通過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bm.nbrc.com.cn)“2015年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公告”欄,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于10月11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百分制。筆試成績在筆試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公布,考生可以登錄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區人力社保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所有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生須帶的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按生源地報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就學前的家庭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若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空缺名額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四) 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其中,簡化程序職位按面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公共知識。
(五)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區人力社保部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前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關說明和注意事項
1.戶籍以報名第一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2.報考人員須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和職位要求。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時間統一計算到2015年9月底(不含就學期間的工作經歷);無工作經歷要求的,2015年應屆生、歷屆生均可報考;招聘范圍注明面向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則歷屆生不可以報考。
5.有關報考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6.報考人員必須在9月22日--9月24日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并上傳照片,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為準。
7.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8.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區人力社保局87406572、87406573;監督電話:87525252。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