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昌吉回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昌州黨辦〔2010〕22號)和《關于做好2013年自治區公安消防文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06號)有關規定,2013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單位簡介
公安消防部隊是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現役制,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肩負著昌吉州2市5縣的防火監督、滅火救援和維穩處突工作。
本次公開招聘的消防文員為地方事業編制,隸屬于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管理,主要從事文秘信息、行政管理、園林農藝、消防工程等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三、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13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消防文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自治州州直、縣(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職人員;自治州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服務未滿三年(含試用期)的在職人員;
2、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留學歸國人員;
5、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
6、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7、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8、2013年自治區公務員招錄或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已進入公示環節的人員;
9、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時間安排(以下均為北京時間)
(一)網上報名、繳費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9月30日9:30-10月13日19:00;
2、下載打印報名表、現場繳費時間:10月8日10:00-10月14日19:00;
3、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10月23日10:00-10月25日19:00;
(二)筆試時間:11月2日;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11月4日。
(四)資格審查時間:11月5日-11月6日,每天上班時間內;
(五)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公示時間:11月7日-11月13日;
(六)面試時間:11月14日;
(七)總成績公布時間:11月18日;
(八)體能測試時間:11月20日;
(九)發放體檢通知書時間:11月20日;
(十)體檢時間:11月25日;
(十一)考察時間:11月28日-12月3日;
(十二)公示時間:12月5日-12月11日;
(十三)辦理聘用手續時間:12月12日-12月17日;
(十四)崗前培訓時間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網上報名、現場繳費、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崗前培訓和分配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網上報名、現場繳費
1、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登錄昌吉人才網(www.cjrc.com.cn)進行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證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2)報名要求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每個有效身份證只能進行一次有效報名,報名與筆試、面試及體能測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須一致。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嚴格按照本簡章及具體招聘崗位條件報名,凡不符合條件及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
報考專業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3)(試行)》執行。
2、現場繳費
報考人員通過網上報名并審核通過后(10月8日起),即可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三份),供繳費、資格審查和面試時使用。報考人員持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上班時間)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務中心(昌吉市寧邊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務中心東一樓,乘1路公交車在政務中心站下車)現場繳納報名、考務費用。報名費每人15元,考務費每科40元。
3、發布報名人數
報名期間(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將通過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各崗位網上報名人數。
4、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應參加筆試人數低于1:3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凡因未達到規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考生,須持報名表、繳費發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務中心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昌吉人才網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