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單杠(引體向上):要求雙手正握單杠,不準閃腹,每次下顎必須超過單杠,以8次為合格(60分),每增加一次
加10分,12次為100分,7次為50分,不足7次的,每減少一次減5分,低于4次為0分。加分以60分為基數,減分以50分為基數。
(4)立定跳遠:以2.25米為合格(60分),每增加1厘米加1分,每減少1厘米減1分,2.65米為100分,不足2.13米的為0分。加減分以60分為基數。
(5)10米×4往返跑:12.5秒為合格(60分),每減少0.3秒加5分,減少不足0.3秒的不給予加分,每增加0.3秒減5分,增加不足0.3秒的按0.3秒計算,10.1秒以內為100分,14秒以上為0分。加減分以60分為基數。
女子體能測試從8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1分鐘仰臥起坐5個項目進行考核。
(1)800米跑:4分10秒為合格(60分),每減少1秒加1分,每增加1秒減1分,3分30秒以內為100分,4分35秒以上為0分。加減分以60分為基數。
(2)100米跑:18.5秒為合格(60分),每減少0.3秒加5分,減少不足0.3秒的不給予加分,每增加0.3秒減5分,增加不足0.3秒的按0.3秒計算,16.1秒以內為100分,20秒以上為0分。加減分以60分為基數。
(3)立定跳遠:1.66米為合格(60分),每增加1厘米加1分,每減少1厘米減1分,2.06米為100分,不足1.56米為0分。加減分以60分為基數。
(4)10米×4往返跑:13.5秒為合格(60分),每減少0.3秒加5分,減少不足0.3秒的不給予加分,每增加0.3秒減5分,減少不足0.3秒的按0.3秒計算,11.1秒以內為100分,15秒以上為0分。加減分以60分為基數。
(5)1分鐘仰臥起坐:以1分鐘內做25次為合格(60分),每增加一次加2.5分,每減少一次減2.5分,41次為100分,不足15次為0分。
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
體能測試成績達到60分者,即可進入筆試環節。
筆試科目名稱:《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100分)。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如所招聘職位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是否減少招聘職位人數,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B類職位
考試包括體能測試和面試。其中,體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1、體能測試
同A類職位體能測試。
2、面試
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體能測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如所招聘職位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是否減少招聘職位人數,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體能測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七、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A類職位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B類職位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或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的資格條件。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記錄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經濟和其它問題;
(四)在部隊期間,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犯部隊紀律,受到部隊紀律處分者;
(五)本縣內行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六)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七)截止到2013年9月14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八)在讀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九)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十)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十一)近五年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十二)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10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十三)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四)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或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對外公示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并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至少須在我縣工作滿五年。
十、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在招聘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三都水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dxrs.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招聘方案》解釋權歸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4-392604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4-3921024(縣紀委)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急處突中心工作人員招聘職位表.rar》
2.《三都水族自治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急處突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三都水族自治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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