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市開縣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簡章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56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三)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和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22日);
(五)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專業條件和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一覽表》);
(七)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考試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過開除學籍、黨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1年,或服務滿1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非2015年應屆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和網上等方式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的,須出示委托書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即:報考村校崗位的,直接報考到具體的某個村校;報考其它崗位的,只報考到相應崗位,經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合格后,在報考的同一崗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2.報名時間。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開縣教委辦公樓七樓。報名聯系電話:023—52230075。
(二)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應仔細閱讀《簡章》明確的招聘范圍、招聘資格條件等內容,對照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本次招聘實行誠信承諾報考,考生報考時應在《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上簽字。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和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開縣機關事業單位。
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后,在“貼相片處”貼上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由開縣教委統一組織實施。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戶口薄(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若暫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則必須提供所在高校加蓋鮮章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見附件3)原件。(3)在“學信網”“學位網”上下載打印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其學歷、學位未上網暫不提供,但在考察階段需提供)。(4)報考者為非開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人事部門加蓋鮮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原件。(5)本《簡章》要求的其他資料和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繳納筆試考務費
經現場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未繳納筆試考務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筆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7月3日(上午8:00-12:00時,下午14:30-17:00時)到開縣教委人事科簽字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書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筆試
1.開考比例。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可申請退還筆試考務費,或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不予改報的,退還其筆試考務費。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教育公共基礎知識》以2015年2月11日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news_59877.shtml)上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主要測查中小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素養及教材教法等,其中:幼兒教師崗位主要測查幼兒教育學、幼兒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素養及幼兒教材教法等。
3.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7月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生筆試時須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40%+《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成績×60%。
(六)面試
1.面試比例。村校教師崗位的面試比例為1:3,其它招聘崗位的面試比例為1:2。
2.確定面試人員。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面試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則按“進入面試考生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確定招聘名額(計算結果若出現小數,從小數點后第一位小數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數)。無法遞減的,則該考生的各科筆試成績均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且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該考生所在面試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才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該面試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低于60分,則其平均成績按照60分計算。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宣布、考生當場簽字確認、當日公示。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及以上,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考官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送開縣人力社保局、開縣教委備案。
3.面試計分辦法。面試計分采用“體操計分法”,即:將各考官評出的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考生面試時須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否則作自動棄權處理。面試結束后,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考生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計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參加開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
4.考試總成績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各項成績時,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5.成績及相關事項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與招聘有關的事項,在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kxhrss.gov.cn/)、開縣教育城域網(www.kxedu.gov.cn/)上公示和發布,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在面試開始的前一日下午17:00時前,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面試缺額,經開縣人力社保局、開縣教委審核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七)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果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照學歷、《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和獲獎層次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定點體檢醫院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書面申請,經開縣人力社保局、開縣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八)考察
考察由開縣教委統一組織實施,開縣人力社保局進行考察復審。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按規定應該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選擇聘用單位
對未報考到具體招聘單位且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所有招聘單位中,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若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實行高者優先選擇。選擇聘用單位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不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選擇聘用單位,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十)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考察和報名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開縣教育城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考試總成績、擬聘用崗位、擬聘用單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經開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用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聘用關系,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按規定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對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教育事業單位服務滿6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限的,取消其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并由考生承擔相應責任。
五、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同時由開縣紀委監察局牽頭,成立招聘工作紀律監督工作小組,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有關單位、考生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干部人事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它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2.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號碼全天24小時暢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不能接收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本《簡章》由開縣人力社保局、開縣教委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12388(開縣紀委)
023—52231797(開縣教委黨風廉政建設科)
咨詢聯系電話:023—52230075(開縣教委)
附件:
1.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
2.開縣2015年公開考試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