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陳溪鄉政府擬在上虞區范圍內公開招聘鄉社會救助窗口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明確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學歷及專業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計算機一級證書以上,能熟練操作Word、Excel文檔系統,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2、戶籍及年齡要求。具有上虞區常住戶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無不良記錄。
4、身體健康,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勞動能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有志于從事社會救助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陳溪鄉民政辦。
聯系人:夏女士;聯系電話:82921179。
3、報名提交資料:個人履歷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有關電腦操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及聯系方式。已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必須持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資料應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技能測試。根據報名情況,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聘用單位將組織報名者進行統一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測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計入總分。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應聘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測試。
(三)面試。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 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待定,以電話或書面通知為準。應聘者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按60%折算計入總分。
(四)體檢。依技能測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總分相同,有相關工作經歷及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院參加健康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聘用。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合格人員中擇優確定試用人員,并在鄉公開欄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同意試用。具體由上虞市大眾勞動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進行勞務派遣。
其他規定:已與區內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與錄用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若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區級有關部門文件執行,試用期為三個月。
陳溪鄉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