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專業及計劃名額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6人,其中區直機關所屬全供事業單位26人,各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10人。具體招聘專業、人數及要求詳見公告后附表。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必須在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五)年齡應符合各招聘專業要求(截止日期以2015年1月1日為準,例如:30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 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與報名資格審查方式,由本人到現場報名并接受報名資格審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鄭州市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12房間人事管理科(鄭州市上街區金華路與許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東)。
報名咨詢電話:0371—68921562,0371—68920280
報名所需資料:報名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加分材料、相關資格證件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且必須于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學信網打印)、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張(紅色背景);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交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名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繳納考務費:按每人30元/科,共60元收取。
4.領取準考證。報名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9日,到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領取準考證,不得由他人代領。
(二)注意事項
1.同一專業擬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根據招聘專業急需緊缺的需要,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此專業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2.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專業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一)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兩科,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3.筆試成績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由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電話通知等方式通知應試者本人。筆試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應試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二代臨時身份證)、面試通知書按要求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同一招聘專業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從該專業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經過遞補以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經上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未達到的,核減該專業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2.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三)應試者的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面試成績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二)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在體檢過程中,因體檢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所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三)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在考察過程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考察資格所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由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工作。不服從分配者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
(三)試用期滿后由各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二)筆試加分條件為: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需在報名期間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方案由上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0371-68923611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