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歌舞團成立于1952年,是國家民委直屬事業單位,承擔著創作、演出民族歌舞劇目,繁榮、弘揚民族歌舞藝術,培養民族藝術創作及表演人才的職責。經國家民委批準,2015年我團擬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熱愛民族文化藝術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及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聲樂專業1名,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外生源。
(二)舞蹈表演專業2名,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外生源。
(三)音響調音專業1名,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外生源。
(四)財務類專業1名,男女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京外生源。
(五)文秘專業1名,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內生源。
(六)新聞學專業1名,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內生源。
(七)平面設計專業1名,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內生源。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需填寫《中央民族歌舞團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應聘報名表》,并持應聘簡歷到中央民族歌舞團人力資源部報名,也可通過郵寄資料或發送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名。報名截止到2015年5月10日。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計劃的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考核。
(三)考試考核
組成由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及相關專業專家參加的考核小組,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筆試及面試。按綜合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筆試及面試初步安排在2015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通知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的空缺,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在國家民委網站和中央民族歌舞團網站進行公示。
(六)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履行報批程序后,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接收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團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對群眾的檢舉、申訴等,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四、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9號中央民族歌舞團人力資源部。
電話:010-68420013 010-68465824
郵編:100081
網址:http://www.zymzgwt.com.cn
電子郵件:renshichu@cesde.cn
中央民族歌舞團
201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