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級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和為大學畢業生就業提供社會實踐崗位,市人社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招聘市級人社系統大學生勞動保障協理員。現公告如下:
一、崗位性質及管理機制
大學生勞動保障協理員實行靈活的管理機制,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管理單位根據崗位和工作需要與大學生簽訂兩年勞動保障協理員協議,大學生通過學習、實踐,協助單位開展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工作。
二、招聘數量及范圍
宜賓籍未就業大學生中擇優招聘5名,招聘單位可根據考生人數酌情調減招聘名額。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品德優,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
(二)身體和心理健康。
(三)30周歲以下(本次招聘報名第一日未滿30周歲)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不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專業不限。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5年4月8日至14日(不含雙休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翠屏區南岸長江大道西段13號513室)。
報名時請交2張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報名表》1份(公告附件下載),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戶籍證明、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現場進行資格初審。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免考試費。
(一)筆試。命題或給材料寫作。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二)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
筆試和面試時間以電話形式通知。
六、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若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列),經招聘單位體檢、考察合格后正式確定聘用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相關規定組織,費用由考生自理。考察要對報考者報考條件進行復核,對檔案進行審核,提供虛假情況和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
七、簽訂協議與管理
(一)考核合格者,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到市級人社系統相應單位,由單位與大學生簽訂協理員學習實踐協議。
(二)給予勞動保障協理員定額生活補貼19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給予一定獎勵,比照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
(三)協議單位對大學生進行管理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協議關系。協議期滿,協議自行終止,因工作需要且政策允許的,可根據新的情況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公告由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報名咨詢電話:0831-5103579。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