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川組通〔2014〕65號)精神,決定從區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南溪區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2007年以來全省統籌選聘、任滿2個聘期、經選舉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目前在崗且在南溪區服務的大學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統籌選聘到社區的大學生干部)。聘期時間以本次招聘報名結束之日履行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時間計算。經任命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不能作為考核招聘對象。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南溪區委組織部,聯系電話:0831-3307053。
4.報名時所需材料: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獲獎證書、歷次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任職證明、年度考核情況、創業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四份,貼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和電子文檔。
5.資格審查和公示: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并收取相關材料復印件。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將于2015年1月21日至27日在區門戶網(http://www.zgnx.gov.cn/)、區黨政網和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示。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將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四、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2015年1月28日至2月9日,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條件和報名人員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將擬聘用人員情況在區門戶網、區黨政網和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并對擬聘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大學生村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考察注重基層干部和群眾評價。對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3月5日前,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審核。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審核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報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批準。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和簽訂聘用合同
2015年3月21日至31日,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聘用人員名單在區門戶網、區黨政網和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示。并根據聘用人員情況和崗位需求,確定聘用人員工作崗位和簽訂聘用合同,培訓上崗。聘用人員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6年內不得調動到其他縣(區)和本區其他區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
七、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南溪區委組織部、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31-3307053,0831-3333346
監督電話:0831-33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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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南溪區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zip
中共宜賓市南溪區委組織部
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