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服務中心公開招聘主任、副主任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單位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市金融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現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主要職責
(一)主任(七級職員)1名。負責金融服務中心日常管理;負責協調地方政府融資;負責管理轄區內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等。
(二)副主任(八級職員)1名。協助主任做好金融服務中心職責范圍內各項工作;協助管理轄區內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負責地方有關部門委托的金融資產管理及向社會提供相關金融配套服務等。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經濟類、管理類、法律類相關專業;
2.報考主任崗的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報考副主任崗的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
3.其他任職條件:
|
金融從業 人員 |
公務員、 參公人員 |
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 |
主任 |
擔任市級金融管理機關或金融機構中層領導崗位(或相當崗位)2年以上 |
擔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 |
擔任副科級職務(八級職員)3年以上 |
副主任 |
5年以上金融工作經驗 |
擔任科員3年以上 |
擔任九級職員3年以上 |
備注:所有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同時在其他媒體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告發布的10個工作日后可以開始接受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3年9月17日- 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9號樓108室;聯系人:安小軍;聯系電話:83200353。
(三)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須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提供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勞動合同或參保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我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考試對象,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六、考試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寫作能力等。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6的比例確定面試、演講的人選。
(二)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以考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總分為100分。
(三)演講答辯:演講答辯成績按100分計算,以考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演講答辯成績(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演講答辯總分為100分。考生面試、演講答辯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演講答辯成績。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演講的成績合成成績(合成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演講答辯成績×30%),合計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七、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試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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