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開設有會計、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審計實務、連鎖經營管理、商務經紀與代理、市場開發與營銷、食品貯運與營銷、烹飪工藝與營養、印刷技術、包裝技術與設計、數字傳媒技術、軟件外包服務等32個專業。為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優化人員結構,解決發展過程中人才緊缺的現實問題,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精神,經學院黨政集體研究,報重慶市商業委員會審核,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擬面向社會公開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職工隊伍。
一、招聘原則
嚴格執行事業單位招聘政策,自覺遵守崗位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按需引進,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選拔優秀人才。
二、招聘計劃
2015年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計25名,招聘崗位詳見《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但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有工作單位的,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及教書育人的精神;
(三)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及形象條件;
(四)報考教師崗位者,應符合申報高校教師資格的條件;
(五)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有特殊專長的人才經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1日);
(六)自愿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服務6年以上;
(七)具備《一覽表》列出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2015年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崗位一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其余崗位采取考試方式招聘。
(一)報名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發送至指定郵箱進行網上報名(電子郵件請以“姓名+**大學+**專業+應聘崗位”命名)。凡符合考試招聘條件的對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3月28日至4月8日(崗位一報名不受此時間限制)。
根據報名情況,由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考核考試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安排請關注學院網站www.cqswxy.cn-組織人事處-招聘信息。
聯系電話:023-61691068(辦)
聯系人:陶老師
報名郵箱:cqswxyzp@126.com
(二)考核考試
1.崗位一采取以下程序進行
(1)資格審查。應聘者本人持學歷(學位)、職稱、執業資格、學術成果、主要業績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學院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
(2)學術報告考核。院考核小組對審核通過人員進行專業水平和學術能力考核;學院黨政班子對考核合格人選進行集體研究,確定引進對象。
2.其余崗位采取以下程序進行
(1)資格復審
組織人事處根據網上報名情況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者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確認。初審合格者需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5年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報考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須社保憑證、勞動合同原件等有效證件,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日);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原件;考生誠信承諾書;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張。
資格復審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進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2)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考前一天或考前30分鐘到組織人事處領取準考證。
(3)筆試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適崗能力。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其中,特殊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4)面試
面試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其中,特殊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其缺額按照應聘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采取試講、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應聘者需用普通話參加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對所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掌握情況、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及考察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確定面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項目參《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實際需求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暫行辦法》的規定,考察工作由市商委組織人事處會同學院組織人事處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崗位不再遞補。
(四)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商務職業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成績,聘用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確認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商委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20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就業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有關事項
(一)考試、考核、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者,將被取消資格。
(二)應聘者提供的條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和學院相關要求,所造成所有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重慶市及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重慶商務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