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4]34號),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事業單位儲備人才5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身體健康。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網教等),對于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目前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2015年7月30日前可獲得相應專業的學歷、學位證明先報名,聘用通知下達前應提供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五)年齡在3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引進: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已進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七)儲備人才一經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五年內離開興山的,不得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二、引進職位及人數
1、文字宣傳職位10名。
2、法律職位3名。
3、工程管理職位5名。
4、行政管理職位5名。
5、農業管理職位7名。
6、計算機職位5名。
7、財務會計職位7名。
8、醫學職位8名。
以上職位所需專業見附表一,專業以畢業證上專業為準,碩士研究生不限專業。
三、引進方式
此次引進采取面試、考核、體檢的方式進行。同一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1:3比例的,增加筆試環節。
四、引進程序
(一)發布引進公告
本次引進儲備人才公告通過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4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時間: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
3、報名須知:應聘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式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股(413辦公室)現場報名,報名時填寫《興山縣2015年引進儲備人才報名登記表》1份。2015年3月14日,宜昌市將組織重點企事業單位“人才工作招聘團”赴武漢科技會展中心A館二、三樓(武昌珞瑜路548號)開展大規模人才集中招聘活動,也可到現場報名。
引進儲備人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納報名費100元。
(三)筆試
增加筆試職位環節的考生,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公文寫作等。筆試成績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學員,經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后,筆試成績加5分(但已成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不再重復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增加筆試環節職位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未增加筆試環節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計算
增加筆試環節職位的,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未增加筆試環節的考生,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
綜合成績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六)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各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并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有自動放棄者,則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考核。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其相關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有自動放棄者,則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為自考核工作開展之日起至15日內)。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擬引進人員將在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引進儲備人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原則上安排在鄉鎮工作,實行先試用后聘用,試用時間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能夠勝任工作的,直接辦理事業單位正式聘用手續。對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可按《干部任用條例》相關規定和程序,優先提拔擔任科級領導職務。
五、工作紀律
1、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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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興山縣引進儲備人才各職位專業要求
2、《2015年興山縣引進儲備人才報名登記表》
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加分申請表
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3日